台灣網9月16日鄖縣消息 9月15日上午,湖北鄖縣臺辦召開機關黨支部工作會議, 認真學習傳達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集體談話會議精神及縣委書記胡玖明宣佈的十二條一律問責“鐵律”。結合單位具體實際,制訂問責實施方案,做到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警鐘長鳴。
為真正將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落實到位,縣臺辦依據縣委十二條一律問責“鐵律”,結合單位實際,集體討論了7條問責“鐵律”,讓問責 “高壓線”連接電源,不流於形式。
會議研究:凡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單位一年內查處2起違紀違規案件的;單位“三公”經費因監管不力導致超支且私設“小金庫”的;黨支部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數字不準、底子不清、責任不明的;單位風氣不正、烏煙瘴氣、搞窩裏鬥、陳情的;單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或群眾意見大、反映強烈的;紀委明察暗訪發現頂風違反“八項規定”的等7種情形,一律直接追究黨支部 “一把手”責任,並實行“一案雙查”,既查直接責任、又查領導責任,既查案件本身的問題、又查監管不力的問題,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機制。讓機關每一位黨員幹部人人敬畏帶電的“高壓線”。(台灣網十堰鄖縣臺辦通訊員 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