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出臺優惠政策鼓勵臺生創業

時間:2013-07-05 09:37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7月5日平潭消息 日前,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出臺《關於鼓勵扶持臺灣高校畢業生來嵐創業的實施辦法》(暫行),對來平潭創業的臺生,給予多項優惠政策。

  該辦法針對的是大陸普通高校全日制臺灣畢業生、臺灣高校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臺灣畢業生,畢業後五年內到實驗區獨資或合資、合夥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臺生來平潭創業,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或旅行證,並提交《臺生自主創業項目計劃書》及《效果評估報告書》(從事個體經營除外)。資料審核後,平潭綜合實驗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將會發放《臺生身份確認書》和《企業項目登記確認報告》,併為來平潭創業的臺生免費提供全方位服務。

  工商註冊開通“綠色通道”。對臺生來平潭創業工商註冊登記免收個體工商戶、企業註冊登記費和驗照費;對投資鼓勵類、允許類項目的,實行直接登記制,設立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以下內資有限公司的,允許註冊資本零首付;臺生可以將家庭住所、租用房、商業用房及實驗區管委會確定的辦公集中區作為企業經營場所。

  資金扶持加大力度。臺生在平潭創業項目必須符合《産業發展指導目錄》規定的七大産業,創業項目分為A類、B類、C類3個等級,分別對應資助金額為15萬元、10萬元、5萬元。對創業項目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貼息貸款,最高額度15萬元人民幣;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規模,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小額擔保貸款給予兩年貼息。

  申請住房給予補貼。在平潭無生活住房的,獲得本科學位的臺灣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獲得碩士學位的臺灣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公租房、人才房租金總額的60%補貼;獲得博士學位的可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

  免費提供創業指導。提供人事代理服務,3年內免收人事代理服務費用;免費提供政策諮詢、項目推介、開業指導、市場分析等創業就業服務;提供全程代辦服務,對臺生自主創業過程中遇到的管理、技術與資金等問題提供相應的扶持與幫助,協助臺生企業做好企業業務培訓、人員招聘以及宣傳推介等工作。(台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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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瑞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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