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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2005年招收華僑及香港、澳門、臺灣學生招生簡章

2021年02月02日 18:08:52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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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和申請

  目前清華大學面向港澳臺僑生的招生主要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一)在香港地區和澳門地區每年招收一定數額的免試保送生。同學可于每年10月後從清華大學招生網或通過清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了解相關具體資訊。

  (二)通過港澳臺僑地區聯合招生考試招生和錄取學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凡港澳臺僑學生欲進入大陸普通高校獲得學位教育,須報名(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4月左右)參加聯合招生考試(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報名簡章》和《通知》)。

  1.索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考試大綱及報名的地點:

  聯合招生辦公室(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郵編:510080,電話:020-37628695,37626581)

  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電話:0591-7843064)

  福建省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廈門市勵志路5號,郵編:361003,電話:0592-2020473)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欽州南路500號,郵編200234,電話:021-64513403,64511200轉)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海澱區皂君廟甲4號,郵編:100081,電話:010-62114253,62121932轉)

  香港考試局(九龍新蒲港爵祿街十七號,電話:23280061)

澳門中華教育會(澳門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7樓,電話:25424811)

2.招生名額和錄取工作:

  清華大學每年計劃通過聯合招生招收港澳臺僑本科生約10名,具體名額視生源情況而定。一般每年7月上旬左右開始錄取。清華大學在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本校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3.清華大學1999年-2003年在港澳臺僑聯招的最低錄取分數線:

  地區/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  

  港澳臺僑400  375  390   404  417  400

二、專業選擇

  申請者可以在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專業作為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清華大學2005年在港澳臺僑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

三、入學及在校管理

  被清華大學錄取的港澳臺僑生須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清華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港澳臺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四、清華大學校址:中國北京市海澱區

  1.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地址:100084

  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傳真:(010)62782061

  2.藝術類招生事宜請與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務辦公室聯繫: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華僑和港澳臺學生,需就近向居住地區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報考。凡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美術學院每年2月份左右組織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包括素描、色彩、設計基礎等。對於專業考試入圍的考生,我校將發放參加文化課准考通知書,考生持文化課准考通知書,方可參加文化課聯合招生考試。

院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東三環中路34號郵遞區號:100020

電話:(010)65619728,65619727,65619721;傳真:(010)65619805

[責任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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