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士報考我校研究生,詳情如下:
一、報名
(一)資格
1.報考者應是香港、澳門或臺灣永久居民。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年齡一般在四十周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六年以上,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者,年齡一般在四十五周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自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按學校規定交納學費。
2.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在學期間按學校規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時間
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453458,圖文傳真:(010)68912285
2.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
電話:(020)3862781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臺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至十五樓
電話:(00853)3969322圖文傳真:(00853)322340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證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報考費為500港元。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或E-Mail地址。
(六)填報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一個專業。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其中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其中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的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博士生的考生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滿分各為100分。上述各科目均為筆試,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04年4月。
(三)復試地點、時間
時間:2005年6月5日之前。地點: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三、錄取
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入學報到具體時間以“入學通知書”為準。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在規定期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七、其他
考生如有不明確事宜,歡迎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查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86#
郵編:100029
電話:8610-64492151,64495202(fax)
網址: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index.htm
E-MAIL:yzbtao@sina.com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招辦
2004年9月30日
[責任編輯:陳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