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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學院2005年從香港、澳門、臺灣人士中招收碩士研究生簡章

2021年02月02日 18:08:52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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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音樂學院是以中國傳統音樂教育和研究為特色的綜合性高等音樂院校,招收香港、澳門、臺灣全日制自費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報名

1、資格:

(1)應是香港、澳門或臺灣永久居民;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至2005年9月,大學專科畢業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2、招生類別、專業:

(1)我院只招收全日制自費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2)招生專業:音樂學(招生研究方向、專業考試科目見附件)。

3、報名時間:

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4、報名地點:

  報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國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報名,函報的考生請與本院招生辦聯繫後寄送有關材料。

5、報名手續: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中國高等學校(大陸、內地)碩士學位申請表》,《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報名錶》。

2、本人身份證副本;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兩寸照片兩張。

3、學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專科學歷文憑(查驗原件,交複印件);大學本科(專科)的成績單(查驗原件,交複印件)。

4、體格檢查報告。

5、音樂史學、民族音樂學類、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研究方向提交本人所撰寫的,與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相關的論文一篇;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提交本人創作的音樂作品2-3首或論文1-2篇。

6、報考費:500元人民幣。函報者可將以上5項材料或複印件,于11月28日前(以寄發地郵戳為準)寄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考試時交驗原件),同時寄報考費及郵資、手續費共600圓人民幣(考生本人棄考者報考費不予退還)。

7、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我院于2005年1月5日前向考生寄發准考證。

二、考試

1、考試日期:2004年1月22日至1月27日,我院初試與復試連續進行;
  2、考試科目:初試一門外國語及一門專業主課,一門專業基礎課(涵蓋3—4門本科主幹課程),復試二門業務課(專業課初試及復試科目詳見附件);

3、考試地點:北京中國音樂學院。

三、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審查,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六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九月初按照學校通知的時間報到入學。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各研究方向學習期限均為三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碩士學位證書。

七、學習費用

  新生入學需繳納學費每學年15000元人民幣,住宿費一室一廳單元房每月人民幣2400元,二室一廳房每月人民幣3000元。其他費用自理。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翔路1號郵編:100101

電話:64887367招生辦網址:10046.126.com

本院網址:www.ccmusic.edu.cn

中國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2004年9月

[責任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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