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管理局25日發佈便民新舉措,從5月26日起,凡持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北京市戶籍居民,赴臺灣個人或團隊旅遊再次申請簽注,辦理時間由過去的最長14天,縮短至現在的當天可領取。
此次推出的赴臺灣再次旅遊簽注當日可取業務受理範圍為:已持有效期為三個月以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北京戶籍居民,再次申請赴臺灣地區個人或團隊簽注;申請團隊簽注還需提供具備經營赴臺旅遊業務資質的旅行社開具的參團費用發票。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及旅行社領隊暫不能辦理此項業務。
據了解,北京市16個分縣局的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均可辦理本市戶籍居民赴臺灣再次旅遊簽注業務。
一項最新數據顯示,2013年,大陸居民赴臺旅客總人數為287萬人次,其中旅遊人次(團隊旅遊及個人遊)為218萬人次,參訪、交流及商務等類別旅客68萬人次。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