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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發佈十大政策:臺灣青年可在榕任聘任制公務員

2013年09月16日 09:32:48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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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8月5日福州消息 日前,在第五屆兩岸青年社團負責人圓桌會議上,福州市發佈了《福州市關於吸引臺灣青年人才來榕創業創新的相關政策》。政策涵蓋住房保障、創業資金補助、人才聘任、檔案創建等十個方面,為更多的臺灣青年人才來榕創業創新提供更細緻的政策保障。

  具體為:

  1.臺灣青年高層次人才來榕創業創新,可推薦申報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和福建省“百人計劃”人選;對攜帶高新技術成果、項目來榕實施轉化或從事高新技術項目引進開發的臺灣青年人才,可申報創業啟動資金和科研經費。

  2.臺灣青年人才在榕創辦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入駐各類創業園,並享受兩年內由創業園為其提供免費辦公場地、創業啟動資金及個人所得稅返還等優惠政策。

  3.適合《福州市創業創新人才住房保障辦法(試行)》的臺灣青年人才,可購買福州市人才公寓,或租住週轉房,或享受住房補貼。

  4.臺灣青年人才來福州工作,符合福州市人才特聘崗位計劃條件的,可申請擔任聘任制公務員或應聘事業單位特聘崗位相關工作。

  5.凡在福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臺灣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均可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評。

  6.對與新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且在市人事部門所屬人事人才公共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中小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畢業生社會保險補助每月100元、每月80元,補助期限不超過一年。

  7.海峽兩岸(福州)大學生創業創新大賽優秀項目並在福州市工商部門註冊成立企業,或經專家評審通過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可申報3萬元至10萬元的大學生創業啟動資金,並推薦申報省級資助項目。

  8.海峽兩岸(福州)大學生創業創新大賽優秀項目並在福州市工商部門註冊成立的企業,或經專家評審通過的企業,可申請入駐福州市各級大學生創業園,第一年免費試用場地,第二年視經營狀況給予減免租金。

  9.海峽兩岸(福州)大學生創業創新大賽優秀項目,並在福州市工商部門註冊成立企業的團隊核心成員,一年內可享受福州市提供的每月360元生活補助和免費集體宿舍。

  10.臺灣青年人才可在福州市重新創建個人工作檔案,福州市將有專門的人才服務機構為臺灣青年人才提供創業就業政策諮詢、接待洽談、代辦各項審批手續等“一站式”服務。(台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

[責任編輯: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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