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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實現共同富裕

2017年02月24日 10:33:55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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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強調,“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關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是轉方式調結構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對於一國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只有在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基礎上,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才能實現全社會共同富裕的目標。

  一、何謂中等收入群體

  為什麼需要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呢?首先我們要搞清楚的是如何理解中等收入群體的涵義。不少學者把中等收入群體僅僅理解為一個收入概念,這顯然是一種誤解。如果説普通百姓單純從收入水準和生活水準上理解中等收入群體,反映的是他們對未來生活的一種期冀,那麼,學者們如果也簡單地把中等收入群體只視為一個收入概念,那就是一個很大的誤區。其實中等收入群體的內涵並不僅限于收入,它是一種生活水準、生活品質。我們對中等收入群體的理解,也不能只局限于收入層面。

  經濟學家曾為中等收入群體歸納了六個方面的特徵:教育背景通常極佳;有基本的經濟基礎和創業知識;比較富有,願意在相對約束但不是完全約束下發展;對經濟發展具有拉動效應,可以帶動貧困人口就業;易於形成專家、職業群體;有部分固定資産。根據這些特徵,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培林認為,中等收入者群體首先是一個生活品質的概念,其次才是一個收入分配的概念;它不僅是一個反映城鄉結構的概念,還是一個反映社會職業結構的概念,同時還是一個具有國別的概念。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鳴認為,中等收入群體通常是指一個經濟體中收入達到中等水準、生活較為寬裕的群體。這個群體具有較為穩定的收入,較強的消費能力,受過良好的教育,多從事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依託力量。由此可見,較為全面地來看,中等收入群體它就不再是一個根據“收入”的單一指標可以準確定義、説明和描述的概念,而是一個包括收入水準,生活品質、職業、國民素質、收入分配製度和社會結構特徵的綜合指標的概念。

  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經濟社會發展意義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對於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之初,我們之所以要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是因為,社會主義要達到最終共同富裕的目標需要一個發展過程,不能一蹴而就,不能同步實現。在這個過程中,必須提倡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在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的基礎上先富起來。先富起來的人的創新、高效率的生産經營活動會極大地增加社會財富;先富起來的人通過稅收機制依法納稅會增進社會福利,使政府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再分配得以實施;先富起來的人所具有的巨大社會示範效應,會激發起全社會的勤勞、拼搏,極大地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同時,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有利於中等收入群體的形成,從而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在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的基礎上先富起來,從而帶動大部分地區、大部分人共同致富是加速經濟發展,達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

  改革開放30年後,中國人民告別了貧窮實現了溫飽,一部分人已經先富起來,全國人民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現代化邁進。在這一進程中,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就是要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實現共同富裕。中國之所以需要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這是因為:

  首先,中等收入群體的形成,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中等收入群體不僅是投資需求擴張的生力軍,而且是消費需求擴張的主力軍。從投資需求來看,中等收入群體具有擴張投資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壓力,他們是擴大投資需求的最大群體,他們的投資活動是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活力源泉。從消費需求來看,中等收入群體是社會消費的最大群體,他們有不斷提高生活品質的強烈慾望和不斷提高生活品質的基本條件,他們穩定增長的收入水準和較高的消費傾向,支撐著消費水準的穩步上升和消費結構的穩步升級。他們消費需求的不斷擴大是帶動産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進而帶動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主要力量。發達國家經濟發展實踐證明,中等收入群體是一國經濟持續發展的中堅力量。

  其次,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有利於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中等收入群體是經濟社會穩定的物質基礎和重要力量。實證分析證明,不同群體的收入佔社會總收入的比重與社會穩定呈正相關關係。一般來説,低收入群體的比重越低,社會越穩定;低收入群體的比重越高,社會越不穩定。如果一國社會結構中中等收入群體比重佔主體,可以有效地分散經濟風險,緩解外部衝擊,增強社會承受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反過來説,如果一國出現兩極分化,貧富懸殊,則脆弱的社會結構較為容易導致社會的不穩定。不同收入群體對社會的認同感也不同。從絕對收入來看,收入越低,對社會的認同心理也越低;收入越高,對社會的認同心理也越高。從相對收入來看,越趨於均等化的收入分配,人們對社會的認同感也越高;相反,收入分配差距越大,人們對社會的認同感越低,甚至産生對社會的抵觸情緒,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隱患。因此,中等收入群體不斷擴大的過程,就是社會不斷趨於穩定的過程。中等收入群體擴大的“橄欖型”或“棗核型”的收入分配結構是社會穩定的重要經濟基礎。中等收入群體的不斷擴大過程,也是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過程。

  最後,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共同富裕的客觀需要和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趨勢。從世界各國普遍發展的趨勢來看,在一個現代化的社會中,都有一個人數眾多的中等收入群體。目前西方發達國家中等收入階層一般都佔到在業人數半數以上。中國中等收入群體比重雖然還不夠高,但隨著中國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中等收入群體比重會隨之提高,到基本實現現代化之時,其比重至少要達到在業人口的一半以上。這是中國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趨勢。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不是劫富濟貧,不是要降低高收入者階層合法的稅後收入,把高收入者拉回到中等收入者的行列,而是要提高大多數低收入者的收入水準,使更多的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者的行列,讓更多的貧困人口走上富裕之路,實現共同富裕。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過程,正是中等收入群體擴大的過程。從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到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將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一個新階段。

  只有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才能消除貧富不均,真正藏富於民,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讓廣大民眾真正享受到經濟增長的成果,從而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形成持續穩定的有力支援。

  三、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政策措施

  要在未來30年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逐步實現中等收入群體成為社會的多數,必須全面深化改革,解放和發展生産力,保持經濟持續穩定較快發展,把保護公民的財産權放在重要位置,創造條件增加廣大居民的財産性收入,注重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品質的提高,加快實現社會城鄉結構、職業結構的轉換,在實行市場公平的初次分配製度的同時,實行社會公正的再分配製度,堅決打擊少數人侵吞和攫取公共財産的貪污腐敗行為,鼓勵廣大民眾創業致富。

  第一,必須全面深化改革,解放和發展生産力。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上所説,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必須堅持有品質有效益的發展,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為人民群眾生活改善打下更為雄厚的基礎;必須弘揚勤勞致富精神,激勵人們通過勞動創造美好生活;必須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制度,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産要素分配結合起來,處理好政府、企業、居民三者分配關係;必須強化人力資本,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力度,著力把教育品質搞上去,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必鬚髮揮好企業家作用,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化解困惑,保障各種要素投入獲得回報;必須加強産權保護,健全現代産權制度,加強對國有資産所有權、經營權、企業法人財産權保護,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産權保護,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增強人民群眾財産安全感。

  第二,必須加大力度保護公民財産權。只有保護公民財産權,才能促進整個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在中國堅持和完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強調公有財産不可侵犯無疑是必要的、正確的,但是根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也應強調私有財産不可侵犯。公是公,私是私,才能公私分明。只保護公有財産而不保護私有財産,最終公有財産也難以保住。馬克思預測的未來社會要“重建個人所有制”,實際上是要在社會主義社會廣大民眾普遍擁有自己的財産所有權。這是廣大人民群眾解放的經濟基礎,是建立“自由人聯合體”的前提條件。因為,只有民有,才能民富;只有民富,才能國富;只有民富,才能國強。“有恒産者有恒心”,一個社會,有産者越多,他們所受的法律保護越充分,這個社會的基礎就越穩定。只有保護各類財産權,才能真正促進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當廣大民眾將自己的利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之後,一個社會長久發展的動力機制也就形成了,隨之而來的是廣大人民群眾昂首闊步邁向富裕、民主、文明、和諧的新生活。

  第三,必須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要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逐步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堅決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要抓緊制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特別是要調整政府、企業和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比例,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深化壟斷行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高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水準;要增加城鄉居民中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實現惠及13億人口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加快推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進程。

  第四,必須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産性收入。財産性收入佔居民總收入的比重,是衡量一個國家市場化和國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標,是建成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條件。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就是要從擴大就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入手,創造條件大力提高居民財産性收入的比重,進一步提升財産性收入在城鄉居民收入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確實保障居民特別是農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不斷增長,保證有財可理;要提供更多的投資渠道,降低投資門檻,提高居民的股息、利息、紅利等財産性收入;要提升居民的理財水準,培養居民多渠道投資意識,提高居民的投資理財水準和抗風險能力;要加強對資本市場的監管,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營造一個更加公開透明的投資市場環境。

  第五,必須嚴厲打擊各種非法攫取公有和私有財産的犯罪行為。讓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絕不允許少數人非法攫取社會財富。必須加大對權錢交易、貪污受賄、無償佔有公共財産等腐敗行為的打擊和剷除力度,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範灰色收入。嚴厲打擊私營企業經營者偷稅漏稅、欺行霸市、高價斬客、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法行為,保護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嚴厲打擊少數人各種非法攫取各類財産的犯罪行為與提倡鼓勵全社會創造社會財富、保護廣大民眾合法得來的私有財産是並行不悖的。要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激發全社會人民的創業活力,形成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和創業機制,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援人們幹成事業的社會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加快推進大部分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的進程,達到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

  (作者:中共中央黨校經濟學教研部教授、博士,本文刊登在《理論學習》2017年第2期)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