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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打賞”背後,缺的不僅是監管

2017年02月22日 09:18:13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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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上海的孫女士發現自己銀行卡上25萬元血汗錢“不翼而飛”。再三追問,13歲女兒小卞承認自己偷用媽媽手機,打賞給了網路男主播,每次匯款成功後,小卞都會將短信刪除。據警方了解,小卞是主動送禮物給男主播,期間並未發生任何詐騙行為,所以公安機關並未受理此案;有律師認為,小卞未滿16周歲,仍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通過法律作無效認定。

  兩個月之內,父母25萬的血汗錢就被13歲的小孩打賞給了網路主播。這事聽起來足以讓人詫異。可查閱相關新聞發現,這樣的“極端”案例並非孤例,確實應引起公共層面的重視。

  根據去年國家網信辦發佈的《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不管是主播還是圍觀直播的人,直播平臺都要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其進行實名認證。在這起事件中,小卞使用的是父母的手機號觀看直播並打賞主播,這裡是否涉及到實名制註冊的漏洞,值得反思。比如,僅僅用實名制的手機號碼是否能夠註冊?如果還要求必須登記身份證號碼等資訊,像小卞這樣未滿16周歲卻能用“馬甲”瞞天過海“私自註冊”,直播平臺實名認證的門檻值得商榷。

  此外,從打賞角度看,像小卞這樣兩個月內打賞了25萬元,單次最高就接近一萬的“高額打賞”,是否應設置更多的確認程式,也有必要予以討論。這不僅是能將像小卞這樣的未成年人私自操作的風險降到最低,從保障個人銀行賬號安全的角度,也很有必要。

  儘管作為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小卞的打賞行為從法律上可以被認定無效,從而進行追回,可置於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在技術可行的前提下,網路直播平臺理當設置足夠高的前置門檻,將未成年人參與網路直播的風險降到最低,這既是網路直播平臺的社會責任,也是保護未成年人的題中之義。監管部門,也應當對網路平臺是否履行了應有的未成年人保護責任做重點監督。

  但是,在一個網路縱深發展的社會,像小卞這樣的未成年人瘋狂打賞亂象,需要反思的不僅僅是監管。試想,一個小孩拿著父母的手機觀看直播、瘋狂打賞,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卻完全不知情,這恐怕首先拷問的是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日常交流問題。無論是心理學家的分析,還是相關調查都顯示,在現實生活中缺乏交流,精神陪伴缺失,甚至是存在感、尊嚴感不足,幾乎是網路直播觀看人群的主要特徵。而這一特徵,在本應享受家庭陪伴的孩子身上,就更顯突出了。

  必須承認,網路社會的到來,未成年“觸網”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但現實中,有兩種極端做法都應該反思:一種是,一些父母由於過於忙碌,無暇陪伴孩子,就索性完全將孩子丟給了手機,這顯然是不可取的;另一種是,不乏有些父母“談網色變”,將孩子完全隔離在網路之外,這同樣容易出問題,反倒可能激發孩子的逆反和好奇心理。而不管是哪種方式,説到底,都與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日常交流方式有關。甚至説,在外界“誘惑”更多的時代,父母與孩子之間的交流,父母對孩子的精神陪伴,日顯重要。

  相較于管理漏洞引發的如這起事件一樣的對金錢的吞噬,置於整個網際網路社會的大背景下,如何避免技術的進步造成對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情感與精神的“吞噬”,或更值得正視。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