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不了錢,怎麼買房?”“租金都快付不出來了,根本不必考慮買房!”此類抱怨已成為臺灣上班族的普遍心聲。臺灣1111人力銀行日前公佈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由於房價太高收入又低,島內近五成上班族被迫租房住,超過七成表示未來兩年內沒有購房計劃。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繼6月下旬首次出手之後,臺灣行政部門最近又連續出臺多項打擊炒房的金融和財稅措施,以圖平抑房價,但迄今效果並不明顯。接受問卷調查的1155名上班族中,約46%在外租房,其中三成是已婚人士。被問及租房的主要原因,大多數受訪者回答“收入太少,買不起房子”。
據臺當局“營建署”相關調查,臺北、高雄等6個主要城市的民眾須不吃不喝7.69年才能買得起房子。特別是臺北,一位房地産學者研究發現,至少要準備200萬元(新台幣,下同)才有資格考慮買房。若以月薪3萬元計算,即使每月存下1.5萬元,再加上投資獲利所得,也約需10年才能存到頭期款。
即使是租房,負擔也不輕鬆。調查顯示,一般上班族平均月租金約佔月薪的23.12%,再加上水電費、交通費和普通生活開銷,每月薪水可以説所剩無幾。
學者建議,當局可考慮蓋建社會住宅,租給買不起房的民眾尤其是低薪上班族,同時應厘清租房市場秩序,健全租屋管理制度,讓租房民眾也能享受到舒適、安心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