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 租賃房面積不計算

時間:2012-03-16 13:29   來源:天津日報

  隨著今年3月1日本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進一步擴面以來,不少市民前往各區房管局諮詢相應的申請條件和標準。對於(天津)市民普遍關心的部分問題,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負責人。

  據介紹,本市(天津)已出臺實施的《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申請家庭住房面積認定若干規定》,對人口及住房面積計算方法、住房面積認定方法和規範市、區兩級會審工作予以了明確的解釋。

  家庭人口認定

  根據《規定》,“三種補貼”的申請家庭,是指申請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與申請家庭長期共同居住的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可計入申請人口。長期共同居住是指父母或子女與申請家庭在申請住房落有戶籍並共同居住3年以上,且他處無住房。離異家庭申請“三種補貼”時,須在離婚行為發生1年以上。離婚時間以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準,協議離婚的,以離婚證記載日期為準。

  住房面積計算方法

  在住房面積計算方面,申請家庭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的,現住房面積合併計算。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出售或置換後,家庭成員再購買住房的,按所購住房面積計算。申請家庭在市場上租賃的住房不作為現住房面積計算。

  申請家庭自有住房,現住房使用面積按《天津市房地産權證》上記載的建築面積除以相應系數計算。其中,平房系數為1.2,多層樓房系數為1.4,高層樓房系數為1.6 (房屋權屬證明上為建築面積的,統一按該系數換算使用面積)。申請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現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計算,即計租面積加陽臺面積。

  申請家庭居住非成套或成套夥用住房,夥用戶數在2戶以上的,須由申請人提供産權單位(或經營管理單位)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包括住房夥用面積、夥用戶數、夥用人姓名等)。夥用面積按戶平均後,計入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

  申請家庭住房在2008年5月1日前為共有産權的(以《天津市房地産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證載日期為準),證上有住房面積共有份額記載的,按申請人在該住房上所佔的份額面積計算;無共有份額記載的,按共有人數平均分攤現住房面積。2008年5月1日後,申請家庭住房為共有産權的,該處住房按全部面積認定。

  住房面積認定方法

  在住房面積認定方法上,《規定》也給予了詳細的解釋。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無住房,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之外住房處的,不分攤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3年之內從父母、子女住房處遷入申請地戶籍的情況除外。申請家庭中有“老少三代”,或有兩個以上(含)年滿16周歲異性子女的,申請租房補貼時,其家庭每人平均現住房使用面積的準入標準可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30%,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中,現住房面積認定方法原則上與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現住房面積認定方法相同,但對“按最低月租房補貼額發放租房補貼”的家庭申請實物配租補貼時,申請家庭住房面積仍認定原住房面積。

  此外,《規定》還對申請家庭無住房,落戶父母或子女住房處的、涉及被徵收(拆遷)住房、涉及出售或置換住房和離異家庭涉及住房的面積認定方法做出了進一步詳細的規定。

編輯:王君飛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