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允許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 為企業解困

時間:2012-11-20 10:01   來源:人民網

  為了應對當前的經濟困境,日前,山東出臺了一系列助推企業發展的新政策。

  11月19日,有消息稱,山東省財政協同主管部門出臺了允許困難企業緩繳五項社會保險費、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繳費費率和延長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政策實施期限等三個方面的社會保險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扶持企業發展。

  為企業解困

  山東規定,對於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未出現缺口的情況下,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緩繳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12年之內,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山東還規定,各市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社會保險制度平穩運作、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在2012年內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率,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政府出臺緩繳社保最主要就是扶持企業更好地渡過目前的困難或經濟週期的影響,使企業能夠步入良性的生産經營。”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社會學系王延中教授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緩繳不會使員工的利益受到損失,該得到的保障先由其他社會保障基金的繳費單位代支,相當於企業和員工個人的當期繳費會適當減少或是延後,這樣就為企業贏得喘息的機會,而且繳費只是將來得到相應保險待遇的條件,繳或不繳不會使參保資格和領取待遇的資格受到影響,對個人沒有不利。

  另一位業內研究員也告訴記者,一般來説政府可以減免稅收,但不能減免社保繳費,所以一般政府出臺的政策都説是緩繳。緩繳五項社會保險表明企業確實經營困難,會影響當地的社保收入。緩繳社保對企業來説肯定是件好事,因為現在社保繳費對於企業壓力很大,一般在相當困難的時候,地方政府可能會出臺緩繳政策,這也説明當前經濟形勢相當嚴峻。

  上述研究員還表示,一般來説應該是企業和個人同時繳納社保,假如企業緩繳了,可能還需要出臺員工如何繳納社保的政策。“對於職工有兩個選擇,一是企業緩繳職工不緩繳,但職工可能會不滿意;另一種就是企業和職工同時緩繳,那麼對職工來説一下減少了20%到30%的支出,可以增加職工當時的可支配收入,對員工則有利。”

  緩繳需慎重

  其實,這早就不是第一次政府出臺緩繳社保的政策了,早在2008年金融危機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就曾聯合發出通知,採取緩繳社會保險費等五大舉措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近幾年來,吉林、河北、秦皇島等省市都曾出臺過緩繳社保等相關政策。

  分析人士認為,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三項措施落實到位,可在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為企業降壓減負、穩定企業職工就業崗位,對保持就業局勢的穩定有積極作用。

  王延中強調,緩繳社應該經過慎重測算,不會大規模推行,財政也會有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會影響到正常的經濟運轉。

  而上述研究員則指出,緩繳社保是應對經濟形勢不佳的特殊政策,最終無法補繳的部分應考慮由政府“埋單”,這應看作應對經濟危機影響的必要成本。他同時提醒,緩繳政策屬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在適當的時候就應該取消,否則會影響公平和效率。(《國際金融報》記者 陳潔)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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