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11月1日起調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時間:2012-10-16 09:48   來源:哈爾濱日報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獲悉,今年哈市將再次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市區由每人每月588元調整為735元,增幅25%;所轄縣(市)將由每人每月370元調整為518元,增幅40%。調高後的標準自11月1日起開始實施。

  今年哈爾濱市克服重重困難,在全省範圍內率先實現了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形成市級主管、縣(市)分管的失業保險管理機制,市和所轄縣(市)共同承擔失業保險基金風險,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以往由市和縣(市)自行支付,今後改為由市統籌基金統一支付。這樣做既減輕了部分縣(市)失業保險工作發展不平衡帶來的基金壓力,又能保證失業人員提高待遇水準,因此今年縣(市)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幅度為歷年最大,有效增強了全市失業保險保障功能。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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