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進一步做好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工作

時間:2012-07-18 13:43   來源:青海新聞網

  從團省委獲悉,為加快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做好青年創業就業工作,近期,團省委聯合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等單位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在青海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的基礎上,擴大了服務對象範圍,明確服務對象為全省40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創業願望和一定基礎的城鄉青年。在貸款項目方面,要求必須是符合國家産業政策且不違反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微利項目(包括在農牧區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手工業、服務業等項目)。在貸款額度方面,規定微利項目最高貸款額度為8萬元;符合條件的青年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就業的,每人平均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200萬元。在貸款貼息方面,政策明確為從事微利項目的貸款人發生的小額擔保貸款利息由中央財政給予100%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利息中央財政給予25%貼息。另外,對貸款利率年限、貸款辦理流程、貸款擔保等具體政策也做了具體規定。

  《通知》指出,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部門多,政策性強,工作量大,各州(市、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促進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形成全力推進的良好局面;要開展多形式,全方位、大規模的宣傳活動,將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經辦擔保機構、經辦金融機構、貸款辦理具體流程和時限,一併向社會公佈,讓城鄉青年知曉政策、利用政策,切實促進青年就業創業工作,服務青年成長成才。為了有效保障政策的落實,《通知》還對各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考評辦法和監督等事宜進行了明確。

編輯:米廣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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