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40項稅收優惠政策支援皖北和沿淮地區

時間:2010-01-14 09:29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合肥1月13日專電(記者馬姝瑞)安徽省國稅局日前下發《關於支援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縣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在皖北煤礦瓦斯開採、資源能源節約、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等方面配套40項稅收優惠政策,以幫扶皖北及沿淮地區加快發展,特別是對小企業予以幫扶。

  針對皖北地區煤炭資源綜合利用,這一新規中明確,對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頁巖和風力、石煤生産的電力,符合條件的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政策。對利用垃圾生産的電力,符合條件的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

  為鼓勵企業降低污染排放,促進水資源綜合利用,安徽規定,對燃煤發電廠及各類工業企業産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進行脫硫生産的副産品也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相關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産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有10%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在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方面,安徽將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對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也明確了相應的扣稅優惠政策。

  為幫扶小型微利企業發展,這一“意見”還明確提出,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今年全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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