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劍指”魚翅亂象 出臺意見規範經營消費

時間:2013-01-14 09: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杭州1月13日電 (記者 童靜宜 徐樂靜)繼2011年8月,浙江省工商局查處浙江血燕市場亂象,讓血燕神話走下神壇後,2012年12月,該部門又“劍指”浙江魚翅市場,整治查處浙江市場上銷售的假魚翅。13日,在浙江省工商局召開的浙江省魚翅市場整治情況通報會上,該局出臺《關於規範魚翅經營杜絕商業欺詐的若干意見》,嚴格源頭追溯,建立並落實魚翅商品的索證索票制度和經銷臺帳制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

  翅、參、燕、鮑是中國傳統飲食概念的四大頂級食材,長期受到人們追捧。但因人們的非理性消費,也導致了燕窩、魚翅等市場亂象不斷。

  2011年8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發佈血燕抽檢報告:抽檢血燕經銷商491家,抽檢血燕537批次,由浙江公正檢驗中心等6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發現,流通領域的血燕亞硝酸鹽含量嚴重超標。

  隨後,浙江省局專門制訂《關於燕窩等滋補食品經營行為規範要求》,規定經營者要主動積極處理消費者有關産品品質的投訴糾紛,對確認有品質問題的産品,經銷商、廠家要主動履行退貨、賠償等法定責任,不得故意拖延和無理拒絕。

  自浙江省工商局曝光問題血燕事件以來,國家工商總局也部署工作:全國嚴查假燕窩。一時間,血燕産品在全國紛紛下架。一年多時間過去,浙江省工商局再次將“矛頭”指向同樣亂象不斷的魚翅市場。

  2012年12月,浙江省消保委前期調查反映市場上銷售的魚翅産品存在以假充真、重金屬超標等情況。13日,浙江省工商局召開浙江省魚翅市場整治情況通報會上,公佈了魚翅送檢的鑒定結果,82個樣本中79個為“人造假魚翅”。

  為了規範該市場,浙江省工商局制訂並出臺了《關於規範魚翅經營杜絕商業欺詐的若干意見》,規範經營及消費。

  一、嚴格源頭追溯,建立和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凡在浙江省境內的市場、商場、專賣店從事魚翅等商品批發、專營、零售等經營活動的,在進貨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産或流通許可證、産品品質合格的相關證明。

  二、實現去向可控,建立和落實經銷臺帳制度。魚翅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和完善進銷貨臺帳制度。進貨時如實記錄魚翅産品名稱、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規格、數量、生産批號、保質期等相關內容;同時依法建立和落實魚翅産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産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流向、銷售日期等相關內容。

  三、倡導誠信經營,建立和落實商品品質承諾制度。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從合法渠道、合法經營者採購貨真價實的魚翅商品,應當向消費者明示魚翅的真實貨源資訊,並實行明碼標價,不得短斤缺兩,不得以人工合成魚翅等假魚翅冒充真魚翅欺詐消費者。

  四、落實自律管理,凈化市場環境。市場舉辦者要主動承擔市場管理職責,教育經營者依法經營,文明經商,遵守公認的商業公德和職業道德。

  五、依法嚴厲打擊,嚴查各種違法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強化魚翅等商品欺詐行為的監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違法行為。

  六、推進消費教育,倡導新消費理念,拒絕魚翅消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消費維權義工和社會環保人士的社會力量,推進和強化消費教育,倡導新消費理念。(完)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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