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營改增”照搬上海模式 企業減負超60億元

時間:2012-11-06 10:14   來源:國際商報

  作為結構性減稅的重頭戲,備受關注的浙江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將於12月1日正式啟動,全省初步確定14.7萬戶試點納稅人,其中約95%試點納稅人稅負將下降或持平。同時,“營改增”後,預計浙江省當年財政總收入減收約60.1億元。

  新增兩檔低稅率

  據了解,此次浙江“營改增”試點基本延續了“上海模式”,具體涉及“1+6”行業。“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6個行業: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産租賃服務、鑒證諮詢服務。

  在試點稅率方面,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租賃有形動産等適用於17%的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於11%的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於6%的稅率。也就是説,“營改增”後,交通運輸業將由原先徵收3%的營業稅,調整為11%的增值稅;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諮詢服務,由原先5%的營業稅,改徵6%的增值稅,有形動産租賃服務改徵17%的增值稅。

  同時,對於試點範圍內的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應稅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由原來的5%營業稅改徵3%的增值稅。

  浙江省地稅局總會計師徐敏俊表示,為了確保今年12月1日浙江完成新舊稅制轉換,確保所有試點納稅人稅收徵管平穩過渡,浙江省地稅局與國稅局提早作出了安排,移交試點納稅人。“截至目前,浙江省地稅部門共向國稅部門移交了14.7萬戶試點納稅人名單和相關稅收徵管資訊。”徐敏俊説。

  企業減負超60億元

  據了解,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營業稅和增值稅並存的稅制結構。營業稅是對營業收入進行全額徵稅,商品或勞務服務每經過一道環節就要納一次稅,稅上加稅。而增值稅則是對商品生産、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進行徵稅,具有“層層抵扣”的特點,避免了營業稅“全額徵收、重復徵稅”的缺陷,而且,增值稅稅基寬,稅收穩定,有利於減少偷稅、漏稅行為。

  浙江省財政廳副廳長羅石林説,根據前期開展“營改增”試點模擬測算結果,浙江省95%左右的試點納稅人稅負水準將下降或持平。試點後,原適用於營業稅5%稅率的小規模納稅人現在適用增值稅3%的徵收率,稅負下降幅度達到40%。

  “實施‘營改增’試點,可以減少重復徵稅,創造公平競爭的稅制環境,有利於促進浙江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更好更快地發展,有效改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生産經營條件,增強企業發展活力。”羅石林説。

  同時,根據測算,按照2011年情況,浙江省納入試點行業營業稅收入為149.41億元,如果按照“營改增”政策計稅,財政總收入則減收約60.1億元。這也意味著,按照2011年數據,涉及試點企業減負超過60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減收約35.3億元。“明年地方財政安排預算時,各地財政部門將把這部分考慮進去。”羅石林估計,財政減收影響主要在2013年。

  稅負增加企業將獲財政幫扶

  根據此前上海試點的情況,稅率變動較大的交通運輸業及有形動産租賃服務業,部分試點企業稅負有所增加。針對這一情況,浙江省財政將對稅負增加的企業給予財政補助,增加的部分將由同級財政進行補助。

  羅石林同時表示,“營改增”試點行業大多屬於生産性服務業,增值稅抵扣鏈條打通後,下游製造業企業購買應稅服務可以抵扣,生産經營成本會有所下降,有利於促進浙江省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簡單而言,由於可以把前道環節所收的增值稅抵減,“營改增”對購買原材料、設備多的行業是個“利好”。

  羅石林説,如果部分企業在試點初期由於購置或更新固定資産較少,短期內稅負有所增加,省財政將對這些企業給予過渡性財政扶持;而對確因改革增負的企業,可根據企業申請,待財稅部門核實後,給予過渡性財政資金補貼。

  據悉,浙江已完成《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倒排期工作計劃》列舉的39項工作中的19項,其餘工作任務正按進度要求緊鑼密鼓地進行。從11月1日起,國稅部門開始對試點納稅人開展稅種和發票核定,並開始發售發票,試點納稅人可提前與主管國稅機關聯繫,做好財務核算、資格認定、發票領購等方面的準備工作。(作者 商意盈)

編輯:雍紫薇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