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審計報告:水投集團多領財政貼息1.8億

時間:2012-10-29 15:45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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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今天上午,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召開,市審計局局長張傑明作了《關於廣州市201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公佈了審計局對去年市財稅管理、8個市直部門及41個下屬單位預算執行、黃埔和南沙2個區的財政決算,以及重點民生項目等的審計情況。</p>
<p>  目前,審計發現的問題已全部落實整改,包括已上繳財政32331.7萬元,已調賬處理567198.5萬元。</p>
<p>  <strong>1</strong></p>
<p>  <strong>市財稅管理審計</strong></p>
<p>  <strong>執行過期文件</strong></p>
<p>  <strong>少收7447萬元</strong></p>
<p>  審計發現,在對市本級預算管理中,至2011年12月末,市財政局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原則産生的歷年列支轉暫存資金餘額為588371.4萬元,其中屬於2004年至2009年未使用完的有122114.3萬元未按規定收回。市財政局表示,擬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收回。市國資委由於繼續執行已于2003年失效的文件,導致2011年少收繳國資收益7447.5萬元。在2010年1月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同意《廣州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辦法》,由於市國資委負責制定的配套文件仍未出臺,至2011年底,市財政局尚未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p>
<p>  對稅收徵管審計結果表明,市地稅局組織地方各項稅、費、基金收入比上年度增長36.9%,但對施工企業的稅源掌控有待加強。去年,審計發現外地來穗施工企業和個人取得工程預收款未開具發票及未完稅情況比較普遍,今年發現有113戶納稅戶未申報繳納稅費5545萬元。經審計指出後,部分納稅戶在審計期間已自行補繳1626.9萬元。8戶納稅戶未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2410.4萬元。經審計指出後,部分納稅戶在審計期間已自行補繳409.5萬元。</p>
<p>  <strong>2</strong></p>
<p>  <strong>八區社保資金審計</strong></p>
<p>  <strong>向79名死亡人員</strong></p>
<p>  <strong>發放低保10萬元</strong></p>
<p>  審計局對越秀、海珠、白雲、黃埔、花都、番禺、南沙、蘿崗等8個區的8項社會保險基金、7項社會救助資金和3項社會福利資金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發現,2個區2884名符合保障條件的鄉鎮企業退休人員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4個區2192人重復參保和重復享受待遇,4個區向79名死亡人員發放低保金10.6萬元。</p>
<p>  <strong>3</strong></p>
<p>  <strong>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strong></p>
<p>  <strong>過億的專項預算</strong></p>
<p>  <strong>執行率不足50%</strong></p>
<p>  此次共審計市教育局、科技和資訊化局、交委、農業局、衛生局、規劃局、工商局、貿促委等8個部門,延伸審計41個屬下預算單位,佔這些部門屬下139個預算單位的29.5%。審計資金總額69億元(含延伸以往年度資金),其中部門本級31.6億元,屬下單位37.4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p>
<p>  (一)支出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市科技和資訊化局、農業局專項支出預算未按規定細化到具體項目和用款單位,涉及金額36624.5萬元。</p>
<p>  (二)預算執行率偏低。抽查市科技和資訊化局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的19個專項,金額合計14354.5萬元,發現有14個專項預算執行率不足50%,涉及金額11361.5萬元。</p>
<p>  (三)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有5個部門未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涉及金額899.1萬元。如市衛生局屬下1個單位收到課題研究協作費374.2萬元沒有納入預算及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p>
<p>  (四)未執行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程式。有4個部門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程式,涉及金額432萬元。如市教育局屬下2間學校未按規定實行政府採購,金額合計204萬元;市科技和資訊化局有兩項購買服務未按規定實行政府採購,金額合計119.7萬元。</p>
<p>  (五)未按規定管理固定資産。有5個部門存在已投入使用固定資産未登記入賬、未經批准對外經營等問題。如市衛生局屬下2個單位已投入使用固定資産未登記資産賬,涉及金額48209.2萬元(含以前年度金額13597.3萬元);市交委屬下1個單位未經市財政部門批准就將11585平方米房産出租。</p>
<p>  (六)內部控制存在漏洞。如市教育局屬下1間學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超出現金使用限額進行結算,涉及金額2542.5萬元;市工商局屬下1個單位未採取有效措施追收到期借款994.3萬元。</p>
<p>  (七)未按規定申請登出授權支付額度。如市教育局屬下兩間學校已完工項目的結余資金281.7萬元未按規定上報市財政局申請登出額度。</p>
<p>  (八)虛列支出、擴大支出範圍。有3個部門存在虛列支出、擴大支出範圍等問題,涉及金額144.9萬元。如市農業局屬下1個單位虛列加油費支出91萬元。</p>
<p>  <strong>4</strong></p>
<p>  <strong>企業審計</strong></p>
<p>  <strong>水務投資集團多領</strong></p>
<p>  <strong>財政貼息1.8億元</strong></p>
<p>  廣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投集團)、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以下簡稱地鐵公司)、廣州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投集團)、廣州市對外貿易總公司、廣州電氣裝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氣裝備集團)是廣州市屬企業,市審計局對這5家大國企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p>
<p>  審計發現,地鐵公司等4家企業本部及屬下企業少反映當年收入2318.5萬元;交投集團等3家企業多列成本3448.8萬元;水投集團等3家企業的屬下企業少繳納各項稅費199.9萬元;水投集團多領財政貼息18030.8萬元。3家企業使用的發票也不符合規定,涉及金額合計1965.4萬元,其中水投集團屬下企業的建設項目承包商購買材料用假發票入賬1519.2萬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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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在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上,審計發現,交投集團屬下2家企業多列建設項目成本、費用7323.9萬元,同時多計工程變更費用147.4萬元和以虛報的工程量為依據支付工程進度款1876萬元;水投集團屬下1家企業多計工程進度款529萬元和多計工程結算款175.6萬元。</p>
<p>  交投集團屬下1家企業的廣河項目隧道施工標發生設計變更共82份,金額合計2675.6萬元,未上報省交通主管部門審批即組織實施;2個項目的建設單位管理費超概算共4171.1萬元。電氣裝備集團屬下3家企業對已確定無法收回的款項和被法院拍賣的資産未作調減資産的賬務處理,金額合計9350萬元。</p>
<p>  <strong>5</strong></p>
<p>  <strong>市政工程審計 </strong></p>
<p>  <strong>路燈及光亮工程</strong></p>
<p>  <strong>近8000萬未招標</strong></p>
<p>  一年前,一個網名“拇指妹”的廣州女孩在微博發起“徵集大拇指撐廣州建委”活動,促進廣州市建委公開光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並使政府將1.5億元的光亮工程費用削減到2700萬元。“拇指妹”區佳陽因此被選為“2011年廣東十大新聞人物”。</p>
<p>  在今天公佈的審計報告中,審計局公佈了對2011年城區路燈及光亮工程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發現了比較嚴重的不招標情況。</p>
<p>  2011年市財政共安排了城區路燈及光亮工程專項資金37100萬元,本次審計抽查資金15249.7萬元,佔專項資金總額的41.1%。審計結果表明,廣東電網公司屬下廣州供電局路燈管理所(以下簡稱路燈所)向17家公司採購路燈及“光亮工程”的日常維護原材料,金額合計3963.3萬元;委託5家公司承擔路燈及“光亮工程”的維修、巡查和防盜等勞務服務,金額合計3960.6萬元,均沒有公開招標。</p>
<p>  路燈所在2009年前收到市財政撥付路燈電費,至2011年末結餘款275.2萬元未按規定上繳市財政。經審計指出後,路燈所在審計期間將該款項上繳市財政。</p>
<p>  <strong>6</strong></p>
<p>  <strong>兩個區財政決算審計</strong></p>
<p>  <strong>兩區170個項目</strong></p>
<p>  <strong>預算執行率為0</strong></p>
<p>  在對黃埔、南沙(南沙開發區)兩區2010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時發現,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的問題較突出,兩個區共有170個項目預算執行率為零,涉及金額14617.2萬元;南沙開發區在土地出讓金及一般預算資金安排用於土地開發資金也都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p>
<p>  審計報告還顯示,黃埔區在編報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財政決算(草案)報告時,都未包含上級一次性補助收入及相應的支出;在文化和人口計生事業的投入也未達到規定的增幅;財政預算外賬還反映出,2010年及以前年度堤圍防護費、菜地建設費等財政收入,沒有納入預算管理,餘額合計1535.4萬元;2個區屬部門已完工項目結余資金未上繳市財政249.7萬元及區財政882.6萬元;財政有挂賬多年無需支出或未實施的結余、結轉和列支轉暫存資金合計19383.7萬元,一直未作清理。同時黃埔區還少反映地方政府性債務6747.4萬元。</p>
<p>  在非稅收入管理上,黃埔區也沒有很好地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審計發現,2006年9月至2011年末,黃埔區國資辦收取的和2個區公有企業代收的國資收益、轉讓土地收入等非稅收入共計27496.8萬元沒有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上繳區財政,列支24990.6萬元,結余3740.2萬元(含2006年餘額1234萬元)。2個區屬企業通過個人賬戶存取單位資金、以個人名義持有區屬國有企業,存在國有資産流失風險。</p>
<p>  <strong>數字</strong></p>
<p>  <strong>收入1440支出1256億</strong></p>
<p>  報告顯示:2011年市本級預算內總收入1440.5億元(其中一般預算總收入904.1億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536.4億元);市本級預算內總支出1256.8億元(其中一般預算總支出810.1億元,政府性基金總支出446.7億元);結余結轉183.7億元(其中一般預算結余結轉93.9億元,政府性基金結余結轉89.8億元),實現財政收支平衡。</p>
<p>  政策支援和財力保障的重點繼續向民生領域傾斜:2011年民生和各項公共事業投入374億元,比上年增長17.9%,佔市本級一般預算支出73.5%,其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方面投入比上年分別增長34.4%、49%、44.4%。</p>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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