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廣東省國稅局獲悉,廣東將于10月1日起對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房間空調器和微型計算機等五類電子產品開徵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繳納期限從2012年7月1日開始計算。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納入基金徵收范圍的電器電子產品包括五類產品: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房間空調器和微型計算機。國內生產上述五大類產品的生產者為基金繳納義務人。基金實行按季申報,從量定額計徵,徵收標準為:電視機13元/臺、電冰箱12元/臺、洗衣機7元/臺、房間空調器7元/臺、微型計算機10元/臺。
根據按季申報的原則,2012年7月至9月所屬期基金的申報繳納時間為10月1日至22日(10月份申報期限因國慶中秋節連續休假日順延),基金繳納義務人應按規定期限向管轄國稅機關辦理基金的申報繳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