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政策獲批 30項任務細則將上報

時間:2012-07-04 08: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下稱“前海”)的政策正式公佈。3日,中國政府網全文轉發了《國務院關於支援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復》。

  國務院表示,支援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試政策,打造現代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集聚區、香港與內地緊密合作的先導區、珠三角地區産業升級的引領區。

  不過,這一政策的細化落實,還有待中央政府逐項批復。深圳前海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錦俠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和外界理解的不同,中央並沒有給予前海什麼許可權,而是給予了許可權權利的範圍和探索的空間。“目前,我們已經將國家的批復分解成30項任務,制定實施細則,報批有關部門批准才能實施。”

  國務院在批復中支援前海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設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允許前海探索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援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發展,構建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支援設立在前海的銀行機構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 E PA )框架下,積極研究香港銀行機構對設立在前海的企業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

  其他具體措施包括:支援在前海註冊、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國務院批准的額度範圍內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用於支援前海開發建設;進一步推進前海金融市場擴大對香港開放。支援在C E PA框架下適當降低香港金融企業在前海設立機構和開展金融業務的準入條件;支援香港金融機構和其他境內外金融機構在前海設立國際性或全國性管理總部、業務運營總部,加快提高金融國際化水準,促進前海金融業和總部經濟集聚發展。

  業內人士分析,這一政策的出臺,不僅將帶動香港離岸市場進一步提速,也將進而推動資本項目開放及人民幣國際化。

  央行副行長胡曉煉此前表示,人民幣市場的發展路徑正從實體經濟逐步拓展至金融領域。她表示,將針對現在可兌換程度比較低的項目,在前海開展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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