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試點“明碼實價” 順利實施重在監管

時間:2012-06-27 13:29   來源:新華網

  5月以來,包括南京在內的江蘇省諸多城市開始試點“明碼實價”,對折扣、滿減等促銷活動進行嚴格限制,對返券等活動明令禁止。

  愈演愈烈、不斷創新的促銷風能否就此收斂?明確標示的價格能否不含任何水分?誠信消費環境能否真正建立?新華社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明碼實價”商家是否買賬?

  去年年底,江蘇省出臺《江蘇省明碼實價規定(試行)》要求,按照原標示價格沒有成交的,經營者可以降價,但不得宣稱降價、優惠、打折等。促銷活動不得贈送購物券、電子券;經營者贈送商品、積分促銷時,消費者如不願接受,經營者須直接返現……

  近期,江蘇省就明碼實價的實施時間給出明確限制,要求各市6月底前進行明碼實價試點,為明年1月在商業領域全面實施打好基礎。作為周邊一小時都市圈核心的南京市5月20日起選擇八大行業試點。

  儘管“明碼實價”實施細則清晰、時間表明確,但由於長期形成的促銷商業氛圍,商家實施起來顧慮重重。例如,南京市首先選擇連鎖經營超市、家電連鎖經營企業等具有明碼實價基礎的行業試點。而促銷活動最為密集的大型商場都不太買賬,除少數商家外,大部分只承諾部分櫃檯的商品參與試點。

  試點近一個月的時間,記者在南京市商業密集區——新街口各大商場走訪了解到,返券促銷風依然盛行,“數量有限、售完為止”的廣告語依然醒目。在一家商場的二樓女裝部,不少櫃檯推出“滿45元送55元電子券”的活動。

  在新街口附近一家大型電器賣場內,記者看到,促銷廣告上寫著“購買空調、冰箱、洗衣機、電視等大型家電時,累計滿3000元就送價值90元的電鍋一個,累計滿8999元就贈送一台價值1600元液晶電視……”記者詢問不要贈品是否可以折現時,銷售人員表示只能給些幅度不大的優惠。

  “明碼實價”觸動了誰的神經?

  “南京各大商場之間的促銷大戰在全國都很有名氣,其打折促銷風形成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南京新街口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副總監鄭自強坦言,促銷活動確實對拉動二次消費起到了一定作用,這可能是商家不願輕易放棄的主要原因。

  “商場舉行促銷讓利活動,許多商品讓出的利潤是和供應商共同承擔的。實行‘明碼實價’不只是商場的行銷思路和措施要調整,還涉及到供應商的利益。”南京新街口一家大型商場的企劃部負責人表示,如果實行“明碼實價”,各商家要同步進行,這也讓許多商家對“明碼實價”持觀望態度。

  “在商場各種形式的促銷下,消費者很難知道商品的真實價格。”江蘇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童天武説,這些促銷手段擾亂了市場價格秩序,侵害了消費者對商品真實價格的知情權,影響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破壞了公平交易權,與價格法所倡導的誠實、信用、公平原則相違背。

  南京物價部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此次試點“明碼實價”,實質就是要禁止虛標高價,標多少賣多少;所有的打折優惠或是“滿減”促銷必須在真實的“原價”基礎上進行。而這個“原價”,必須是前7天內成交過的價格。

  “明碼實價”能否落到實處?

  童天武説,在全國拉動內需的大背景下,讓“明碼實價”落到實處,不僅關乎建立一個誠信的消費環境,更體現公平和正義的和諧社會的價值核心。“明碼實價”勢在必行。

  記者了解到,去年“315”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發起“推進明碼實價”活動,同年4月,又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組織推進“明碼實價”工作。事實上,各地試點效果並不明顯,打折促銷、無人監管時議價的現象在各大商場普遍存在。

  如何監管成為“明碼實價”能否順利實施的首要問題。專家表示,“明碼實價”是對各級價格部門的業務工作能力的一次拷問,政策的落實處處充滿挑戰。

  安徽物價部門提出要實行動態管理,對“明碼實價”執行情況不理想或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堅決予以摘牌。山東物價部門提出,如有虛構原價的,一經查實,最高可處以20萬元罰款。“市場最需要的是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如果對所有商場都一視同仁,同時施行‘明碼實價’,商場沒有理由不配合。”鄭自強説。

  “加強市場監管,要在‘實’上做好文章。”童天武認為,在試點的過程中,應逐步細化各項措施,要在法律上定義、量化價格欺詐行為,對於不同程度的違規,處罰辦法也要細化。

  “沒有打折促銷、不能討價還價,那商場定的價位是不是最合理的啊?”這個問題成為“明碼實價”推行後消費者普遍關心的問題。“行業協會應發揮應有的作用。”童天武表示,行業協會應定期公佈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最為密切的商品生産成本,並配合有關部門一起對商品最終定價行為進行指導和規範,真正做到讓商品價格不再“天馬行空”,讓消費者買得放心。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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