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營改增”改革試點滿兩月 小企業受惠更多

時間:2012-03-02 09:05   來源:經濟日報

  作為我國稅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中央決定從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率先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

  這項改革試點至今已滿兩個月。來自財稅管理部門和試點企業的最新資訊顯示,試點的各項政策措施運作情況總體良好。

  12萬戶試點企業如期申報

  運作情況總體良好

  新年一開始,上海在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在內的交通運輸業,以及包括研發、資訊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産租賃、鑒證諮詢在內的部分現代服務業,率先開展“營改增”試點。

  為確保改革試點順利推進,上海市委市政府在市級層面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協調小組,在17個區縣成立協調服務小組,及時研究、分析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應對預案和解決之策;為營造良好的試點環境,全市各級財稅部門向企業開展了大規模的政策培訓和操作輔導,累計培訓輔導30余萬人次;針對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向2000多名企業代表作專題宣講。

  為有效平衡企業稅負,上海針對由於成本結構不同、發展時期不同等情況造成新老稅制轉換過程中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及時研究制定了與改革試點相配套的過渡性財政扶持措施,基本消除了這些企業的後顧之憂。

  上海市政府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對因新老稅制轉換而産生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按照“企業據實申請、財政分類扶持、資金及時預撥”的方式,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同時,還研究建立市與區縣兩級政府“減收增支”的財政分級共擔機制,有效地調動了各區縣的改革積極性。

  試點企業總體稅負減輕

  更大利好在促進産業發展

  “營改增”試點後,增值稅稅率由兩檔調整為四檔,增加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而此前,其所適用的營業稅稅率分別為3%和5%。企業的稅負是否因此加重了?

  上海博路工業設計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磊説,公司從事文化創意,符合此次稅改中“小規模納稅人”條件,繳納稅額從改革前的5%營業稅直接降至改革後的3%增值稅,稅負明顯減輕。

  一家註冊資本為3.4億元、從事近海和沿江航線運輸的海運公司2012年1月份申報的稅單顯示,如按營業稅計徵,應稅營業額3876.32萬元,適用稅率3%,應納稅116.29萬元。而“營改增”後,按11%稅率徵稅的勞務銷售額為3759.5萬元,銷項稅額為384.14萬元,進項稅額為2803.07萬元,增值稅應繳稅額為零。“營改增”帶來的好處顯而易見。

  “從改革試點企業的情況看,總體稅負是下降的。”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局長顧炬分析,在這次改革試點中,近七成的試點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由原來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調整為按3%繳納增值稅,因而,小規模納稅人試點企業的稅負下降幅度較大。

  先行先試,為全國推廣積累經驗

  “營改增”改革試點首站為何選在上海?財政部有關專家表示,上海市服務業門類齊全,輻射作用明顯,選擇在上海市先行試點,有利於為全國實施改革積累經驗。

  財稅主管部門專家分析,從宏觀來看,實施“營改增”改革正是一項與服務經濟時代相適應的重要的稅制改革創新,有利於推動結構調整,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也有利於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徵稅,增強服務業競爭能力,促進社會專業化分工,推動三次産業融合。特別是,在這次改革試點中,國家將稅制改革與實施結構性減稅有機地結合起來,是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方面。

  就微觀而言,這項改革有利於降低企業稅收成本,特別是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扶持小微企業創新經營業態、開拓業務新領域,帶動和擴大就業。

  近期,上海財稅部門對試點企業今年2月份申報繳納1月份增值稅後的稅負變化情況進行了分析研究,通過已建立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財政扶持資金”,對試點初期部分稅負有所增加的企業滾動審核,及時預撥財政扶持資金。在此基礎上,上海加快建立和形成“按月跟蹤分析、按季審核預撥、按年據實清算”的財政扶持資金核撥的常態化管理機制。 (據新華社上海3月1日電) 慎海雄 徐壽松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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