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松香實為琥珀 深圳海關破獲8億琥珀走私大案

時間:2012-02-07 10:04   來源:中國廣播網

  深圳海關對外公佈,近日破獲一宗偽報品名、低報價格走私琥珀大案,摧毀一個走私、加工琥珀的團夥,案中走私分子通過將進口琥珀偽報成松香、樹脂以及低報價格等方式,共計走私進口琥珀原料逾232噸,案值8.28億元,涉嫌偷逃稅款1.2億元。目前,該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松香是松科類植物樹榦流出的油樹脂,經高溫熔化呈水狀幹結後變成的塊狀物體,為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作電路板焊接的助焊劑、樂器附屬物等工業用途。琥珀是數千萬年前的樹脂埋藏于地下,經過一定的化學變化後形成的一種樹脂化石,屬有機寶石,被稱為“最輕的珠寶”,有極高的觀賞和藥用價值,數量遠比松香少,價格也遠高於松香,其原料進口綜合稅率為20.51%,成品關稅為35%、綜合稅率為57.95%。

  由於兩者外觀相似,非專業人士難以區分,狡猾的走私分子便耍起了心眼,將進口琥珀偽報成松香,企圖瞞天過海偷逃國家稅款。

  蹊蹺!首飾公司進口松香

  2011年4月14日,深圳海關在審單時發現機場一票申報為“松香”的入境快件貨物有異常,該批貨物申報單價為50歐元/公斤,收貨單位為加工琥珀首飾的深圳昌某公司。

  一個琥珀首飾加工企業為何進口松香?海關緝私警察帶著這個疑問開展了詳細調查。經抽樣查看,緝私警察發現該票貨物實際為已經完整加工的項鍊、手鍊等首飾,且圖片顯示首飾材質呈現天然琥珀、蜜蠟特徵(天然琥珀、蜜蠟為年代久遠的樹木分泌樹脂化石),經權威機構檢測,送檢的15件樣品均為天然琥珀首飾,該票貨物偽瞞報嫌疑明顯。

  為進一步確認該公司的走私嫌疑,海關緝私警察調閱了大量的歷史進口資料,發現自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昌某公司共進口申報為“松香”的貨物14票,申報單價為港幣58.5元/公斤。而相關資料顯示,我國是松香的生産國,每年松香生産量較大,松香與琥珀化學成分基本相同,但兩者價格則有天壤之別,昌某公司是加工琥珀首飾的企業,大量進口化工原料松香不合常理,海關緝私警察確信該公司存在偽報品名、低報價格走私琥珀的嫌疑。

  出擊!案件偵辦初戰告捷

  確認該公司的走私嫌疑後,海關緝私部門立即成立線索經營組,對該公司的涉嫌走私違法活動進行前期秘密偵查,並初步掌握了涉案人員、走私窩點等情況。

  2011年5月27日,在時機成熟、偵破方案部署週密的情況下,海關緝私部門出動30多名緝私警察,兵分五路展開大規模查緝行動,抓獲臺灣籍犯罪嫌疑人2名,查獲涉案琥珀原料500余公斤,價值近千萬元,同時查扣重要書證、物證一批。首戰告捷!海關緝私部門隨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並成立各工作小組,馬不停蹄全面推進案偵工作。

  琥珀與松香非常相似,一般人難於區分。審訊中,犯罪嫌疑人狡辯進口的原料既有琥珀也有松香,企圖擾亂專案組視線。面對難啃的骨頭,專案組通過梳理該公司與外國供應商往來資料,發現所有原料的英文單詞均為“amber”,其中文含義為琥珀。專案組還前往該公司加工車間進行仔細的現場調查,詢問公司倉管、廠長等多名相關工作人員,均證實該公司加工原料只有琥珀,調取其各種規格原料進行鑒定均顯示為琥珀。同時,調查中該公司銷售下家也證實其銷售的産品全部是琥珀。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認其走私事實。

  認定進口的14票原料為琥珀後,確定其實際成交價格又成為擺在專案組面前的一道難題。經多方調查比對以及證人確認,專案組查實該公司于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期間,涉嫌偽報品名、低報價格走私琥珀約20.4噸,案值8315萬元,偷逃稅款1398萬元。與此同時,專案組還查清了為該公司製作虛假合同發票等報關資料的代理報關公司的犯罪事實,並抓獲公司法人兼總經理邱某。

  深挖!琥珀走私大案告破

  雖然查清了該公司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期間的走私情況,但專案組在案件偵辦中發現該公司琥珀的實際入庫數量遠不止20.4噸。那麼其他的琥珀是什麼時候進口的、通過什麼方式進口、具體數量又是多少?一系列疑團尚未解開,該案的案情看來並不簡單,深挖擴線迫在眉睫。

  專案組於是加緊開展案偵工作,通過加強週邊調查、不斷梳理成堆的書證物證、加大對嫌疑人審訊力度等方式,逐漸理清了案件的走私脈絡:2008年以來,該公司不僅通過貨運渠道走私進口琥珀,同時還通過快件渠道將琥珀偽報成“樹脂”、低報價格並以層層轉包方式多次走私琥珀原料。隨後,專案組對這期間的涉案報關公司、代理貨物進口的數家公司開展查緝,查獲大量書證等資料。經對上述公司相關資料的調查、確認,認定昌某公司通過快件渠道走私琥珀原料約14.98噸,案值7234萬元,偷逃稅1226萬元。至此,該案認定走私琥珀原料已擴大至35.39噸,案值約1.55億元,偷逃稅款2624萬元。

  而隨著案偵工作的不斷深入,案件再次取得重大突破。經查查明,2006年11月至2008年9月期間,昌某公司還委託福州某公司以低報價格的方式走私進口琥珀原料約197噸,案值約6.73億元,偷逃稅款9454萬元。至此,該案案值擴大至8.28億元,偷逃稅款1.2億元,走私分子絞盡腦汁經營的琥珀走私大案宣告偵破。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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