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蓉獲准率先試水消費金融公司

時間:2010-01-08 08:18   來源:新京報

  北京上半年開業,將向個人旅遊等提供無擔保貸款,利率須在法定範圍內

  記者昨天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銀監會已經正式批准北京銀行、中國銀行、成都銀行分別在北京、上海、成都籌建消費金融公司,天津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申請也在受理審批中。北京銀行昨天透露,北銀消費金融公司將在上半年開業。中國銀行預計,中銀消費金融公司最遲今年7月在上海正式開業。

  【進展】

  三銀行已“招兵買馬”

  去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銀監會發佈了《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並啟動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審批工作。根據要求,各商業銀行應在獲批後6個月內完成消費金融公司的籌建工作。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籌建期間銀行應該落實消費金融公司的資本金、人員、營業場所等事項,並完成公司章程等制訂工作。在籌建工作完成後,再向銀監會提交開業申請材料。

  據記者了解,目前北京銀行、中國銀行和成都銀行已經開始招兵買馬,搭建消費金融公司的初步框架。而在此之前,已有銀行遠赴國外進行考察。

  “在日本,很多男士將工資交由妻子,在手頭上沒有零花錢的時候,就可以直接從消費金融公司的自助設備中貸款買點酒喝,很快捷很方便。”一位參與在海外考察的銀行人士介紹。該人士表示,不排除將引入海外有經驗的團隊加入國內消費金融公司。

  【模式】

  不吸收公眾存款

  根據銀監會規定,首批擬試點的消費金融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在設立初期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出資,在規模擴大後可以申請發債或向銀行借款。據首批三家消費金融公司來看,組建形式並不完全一樣。

  北京銀行選擇獨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初期註冊資本金擬為3億元,經營範圍主要是辦理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和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

  中國銀行下的中銀消費金融公司則由中國銀行、百聯集團和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合資組建。新公司註冊資本5億元。其中,中國銀行出資2.55億元,佔比51%;百聯集團出資1.5億元,佔比30%;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出資0.95億元,佔19%。成都銀行擬聯合馬來西亞豐隆銀行,在成都市設立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由銀行機構單獨設立的消費金融公司將在風險把控方面更為謹慎和嚴格,而與百貨公司等零售商合資的方式將可以借助零售商的客戶資源和業務資源,為初期的業務開展提供有力條件。

  【用途】

  不能用於購車買房

  即將面世的消費金融公司業務將僅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以及一般用途的個人消費貸款,並不能放貸用於購車買房。

  據銀監會相關人士解釋,耐用消費品比如是與經銷商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産品等,一般用途的個人消費貸款是消費者直接向消費金融公司借來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的貸款。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消費信貸類的金融業務中,從用途上看,消費信貸中80%以上是房貸和汽車貸款,而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教育、裝修等項目佔比很少,這也是消費金融公司今後主要的業務發展方向。

  傳統的商業銀行放出貸款一般會要求消費者有相關資産進行抵押,或者有擔保。專業消費金融公司更多地是為大眾和低端消費者提供商業銀行金融服務之外的服務,不需要抵押擔保。

  根據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餘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而貸款利率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不得上浮4倍以上。(記者 蘇曼麗 殷潔)

  - 新華視點

  能拉動消費嗎?

  首批三家消費金融公司獲得中國銀監會同意籌建的批復,這標誌著在西方市場經濟中已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業態終於在我國“破土而出”。消費金融公司目前仍處在試點階段,未來能否真正拉動內需、打開消費上行空間仍有待觀察。不少專家分析認為,消費習慣、選擇的可替代性、業務範圍的界定等都是未來消費金融公司需要面對的問題。

  從消費習慣上來看,中國人依然對“透支未來”持有謹慎的心態。在上海一家美資公司工作的黃小姐表示,不會為了消費而消費,而且目前信用卡已經讓自己産生了不少“幻覺”,暫時並不會去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從新浪網的一項調查來看,也僅有半數的人表示,會選擇消費金融公司貸款。

  從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範圍來看,在試點階段,消費金融公司只能向借款人發放購買家用電器、電子産品等耐用消費品的貸款,或者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個人消費貸款,不能涉足房貸和汽車貸款。

  中信建投首席宏觀分析師魏鳳春認為,這種消費模式可能還並不太符合中國居民的消費習慣,在大額資金需求上居民仍會優先向銀行進行借貸,而小額資金消費可以直接通過信用卡進行支付。天則經濟研究所學術合作項目負責人段紹譯認為,從拉動內需的本質上看,只有一級財政補貼才能對擴大內需和促進消費構成直接和關鍵的作用,消費金融公司對拉動消費作用有限。

  此外,消費金融公司作為金融通過創新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措施之一,其對於風險的管理,也成為它必須面對的問題。魏鳳春認為,由於消費金融公司可能會面臨貸款量小、人群類別多的現象,再加上目前我國的徵信體系並不完善,風險防範將是消費金融公司必須予以重視的問題。

  新華社記者季明 王濤

  - 名詞解釋

  消費金融公司 是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向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消費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消費金融公司在西方國家以及日本已經形成成熟的運作模式。在個人信貸領域,消費信貸具有與信用卡業務、商業銀行個貸業務三分天下的重要地位,市場份額接近30%。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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