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寧波市民楊先生向本報說了一件令他很鬱悶的事。5年前,他的一張銀行卡不知怎麼產生了5分錢欠款,5年下來,超限費、滯納金、利息已經滾到了694.96元,更讓他感到委屈的是,就因為5分錢的欠款,他被列入了央行個人徵信係統不良信用顧客名單。“再沒錢的人,也不會窮到去欠銀行這點錢啊。”一說起這事,楊先生就覺得冤。
“睡眠工資卡”欠了銀行5分錢
楊先生告訴記者,那張欠了5分錢的卡,其實是一張“睡眠工資卡”,這5年來一直沒用過。這張卡是2006年他在北侖一家公司上班時,公司集體辦理的,是一家銀行的貸記卡,沒有透支功能。2007年1月19日,公司打入一筆工資後,就給員工更換了一張新的銀行卡,這張老工資卡里的錢在2007年9月份前都取出來了,之後,楊先生再也沒用這張老卡辦理過存取款業務。
今年9月初,楊先生去交通銀行申請辦理一張信用卡,不料被拒了。交通銀行說他有不良信用記錄,並已經進入了央行個人徵信係統。“否則我還不知道這事呢。”楊先生說,為此他跑到當初公司給他辦理工資卡的那家商業銀行討說法,要求撤銷他的不良信用記錄。但是,銀行解釋很含糊,說他未及時還款。
明細賬單看不出5分錢如何產生
昨天,楊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于今年9月24日從中國人民銀行寧波開發區支行打印出來的一份個人信用報告。
記者看到,楊先生一共有3個賬戶,其中一張產生過逾期的貸記卡,信用額度為0,已使用額度也為0。最近5年內,這張卡有35個月處于逾期狀態,其中35個月逾期超過90天。
既然是一張信用額度為0,已使用額度為0,而且不能透支的貸記卡。那麼,5分錢的透支是如何產生呢?
楊先生出具了那張銀行卡的歷年交易明細單,上面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2007年1月19日,這張卡有一筆1438.18元的工資收入,之後這張卡就再也沒有收入。按照楊先生的說法,他們公司換了工資卡。不過,這筆工資楊先生後來陸續取出來了,但賬單上卻沒有任何取款明細。
可2007年9月25日,楊先生的工資卡賬單上突然出現了一筆1.05元的欠款。其中1元錢是超限費,5分錢是什麼費用,就沒有明細了。
辦卡銀行客服說不清是咋回事
昨天,記者就此事撥打了這家商業銀行的全國客服熱線。相關工作人員對這張信用額度為0的貸記卡,為何出現了5分錢欠款一事,一直沒能說清楚。一會兒說這可能是顧客超限取款產生的;一會兒說這張卡也有透支額度的,額度為1分錢;一會又改口說可能是查詢產生的費用。
就銀行客服第一個解釋,記者特地咨詢了這名客服,超限是如何產生的?這名客服解釋說,超限費主要來源是“刷爆卡”,即透支超過卡片本身的額度。根據央行規定,銀行可以將信用卡刷卡消費的最高額度控制在核準額度的110%,持卡人可以超出信用卡額度刷卡消費。
但是,記者從楊先生打印出來的個人信用報告中看到,他的這張工資卡是一張透支額度為0的信用卡,而且已透支的額度也為0,說明這張貸記卡不存在超限取款。超限一說,解釋不過去。
記者接著問,銀行給顧客透支1分錢的透支額度,那可以給顧客帶來什麼實惠?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回答。
最後銀行客服說,因查詢被收費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據了解,跨行查詢要收費,而且收費標準也遠不止幾分錢。
另外,楊先生的工資卡賬單出現了一段空白交易記錄,客服也無法給出合理解釋,只表示這可能是係統故障,請楊先生到這家商業銀行寧波分行了解具體情況。
人民銀行建議提出申辯
昨天,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了解到,個人徵信係統的新版信用報告已上線運行,和舊版信用報告比,最大不同在于對逾期記錄“有效期”的規定。此前會一直在個人徵信報告中顯示的逾期記錄,現在的“有效期”為5年。這意味著,假設個人徵信報告中有2012年1月的逾期記錄,將保留至2017年1月。
另外,新版信用報告將逾期信息的起計時點定于2009年10月。換句話說,現在的個人徵信報告里,只有2009年10月之後的逾期記錄。比照央行新版的個人徵信係統,從2009年10月至今,楊先生仍有3年的不良記錄,那麼,他至少還有2年不良記錄仍將保存在央行的個人徵信係統。
“5年下來,5分錢的欠款已經滾到了694.96元,這錢我已經還上了,但是,我的個人信用有了污點,對生活影響很大。”楊先生說,他原本想今年買套房子,可現在連信用卡都辦不出來,更別說房貸了。
那麼,楊先生有沒有申訴的可能呢?記者咨詢了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該行徵信管理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以申請,如果屬商業銀行過失,導致顧客產生不良信用,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可以刪除。這位工作人員建議楊先生向當事商業銀行提出申辯,請銀行出具產生不良記錄的證據。另外,楊先生也可向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提出異議,人民銀行會對相關銀行進行調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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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種情形可申請提出異議
記者查詢了人民銀行《百姓徵信知識手冊》,得知有以下四種情形可向人民銀行申請提出異議。
一、認為某一筆貸款或信用卡根本就沒有申請過。如:他人冒用個人身份獲取信貸或信用卡;自己確實辦理過貸款或信用卡,但忘記了等。
二、認為貸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記錄與實際不符。如:辦理的信用卡從未使用過,因欠年費而造成逾期;不清楚銀行確認逾期的規則,無意產生逾期等。
三、身份、居住、職業等個人基本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異議申請人當初在申請資料上填的就是錯誤信息,或者後來基本信息發生了變化卻沒有及時到銀行去更新等。
四、對擔保信息有異議。如:個人的親戚或朋友以個人的名義辦理了擔保手續,個人忘了或根本不知道;自己保管證件不善,導致他人冒用證件辦理了擔保手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