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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金改”滿月:在“爭議”中前行

  時間:2012-05-04 13: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3月28日,國務院第197次常務會議批復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至今已滿一月。

  變化在切切實實地發生:從國家層面看,周小川、郭樹清、項俊波等金融高層密集到溫州調研;從地方層面看,浙江成立了由省長夏寶龍挂帥的工作領導小組,溫州市也對應成立了相應的實施領導小組。

  不過,溫州“金改”仍在“爭議”中前行,如事前各方高度關注的“金改”核心內容如“利率市場化”等問題並無涉及,而一些被明確的改革任務,如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具體標準如何實施尚無定論。

  頂層設計是“服務實業企業”

  4月25日,在全面啟動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動員大會上《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浙江將採取“整體設計、分步實施,先易後難,先急後緩,邊創邊試”的方式推進試點工作,抓緊研究編制試驗區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

  浙江提出,將在民間融資規範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創新、多渠道破解民間資金多投資難、中小企業多融資難“兩多兩難”問題和信用建設及風險防範等四大方面“先行先試”。

  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説“在試驗區建設中,必須確立這樣一個指導思想,金融綜合改革的關鍵,在於是否真正為民營企業與民間資本搭建了穩健管用的渠道和橋梁,是否真正有效破解"兩多兩難"問題,推動民營經濟與民間金融的融合互動,健康發展。”

  “這次省裏"頂層設計"思路十分清晰,簡單明瞭,歸根結底就是改革要為企業服務、為實業服務。”溫州服裝商會會長鄭晨愛説。

  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夏寶龍也認為,“看溫州金融改革試驗的成效,主要不是看向上面要了多少優惠政策,也不是看成立了多少家金融機構,而是看在破解"兩多兩難"等突出問題的體制機制上有沒有突破,有沒有創新。”

  浙江省政府要求,溫州方面要抓緊建章立制、創新標準等開創性工作。一方面,溫州要出臺民間融資管理暫行辦法,省裏也要儘早頒布實施浙江省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另一方面,溫州要創新金融標準。比如,國家還沒有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的標準,溫州應積極探索,提出相關標準,爭取率先實施。

  最大“含金量”是鼓勵探索

  “溫十二條”究竟有哪些“含金量”?浙江工業大學經貿管理學院院長程惠芳等專家認為,開放個人境外直投是“最大亮點”。

  但多位專家和企業界人士表示,之前大家熱烈討論的“銀行利率市場化試點”這次沒有獲得通過,是“意料之中”,但又頗感遺憾。

  “我們的態度是非常堅決的,溫州不適合單獨搞利率市場化,它不適合在某些地區做”,曾兩次參加早期試點方案論證的浙江銀監局副局長包祖明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時透露,“但浙江最後仍然報上去了,這不是説浙江的認識不夠,而是浙江認為應該從基層報給中央一個聲音。”

  浙江省政協常委、浙江工商大學金融學院院長錢水土説,有些人認為“十二條”沒有實質性內容,其實是誤解。“國務院明確要求"浙江省要成立工作組具體負責實施改革方案",也就是説允許你在大框架下自行設定細則,如果國務院把細則都出了,那是不是沒有細則就不能幹?這不更束縛改革嗎?”

  溫州瑞安華豐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公司成立3年多來,累計發放貸款100多億,支援了1500多戶小微企業和農戶,與此同時,企業也在逐步發展壯大,註冊資本金從起初的2億元已經增資達到8億元,資産總量也位居全國小額貸款公司前列,被此間市場人士認為是“最有可能改制為村鎮銀行”的小貸公司。

  該公司高級顧問陳壽清説,監管部門現行的相關規定表明,小額貸款公司改制需要銀行參股至少20%,但這一規定令不少股東有顧慮“國務院的表述並未明確指出小貸公司怎麼改、要不要變更股權,這麼關鍵的資訊我們不清楚,就不知道相關改革能推進到什麼程度。”

  溫州市金融辦主任張震宇説,溫州市目前已經列出了20來條所有試點方案,讓不同量級的民間資本,進入不同領域,並通過搭建專業服務平臺,引導民間資本流入實體經濟。但這一細則目前還在審批環節,未能對外公佈。

  確保突破四個重點領域

  浙江省政府要求,溫州要對國務院確定的每一項重點任務,實行“項目化”管理,分別設立項目組,負責該重點改革項目的推進和具體實施。

  記者從溫州了解到,溫州市在近期已制定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草案,對國務院十二項任務進行了逐項分解,分別細化和梳理出一批重點改革任務,並正在編制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制訂分階段工作目標。

  浙江省副省長、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表示,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要確保在四個重點領域取得突破:

  首先是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溫州將“金改”主要目標確定為:2012年新增小額貸款公司30家,2013年總數達到100家,實現都市功能區和中心鎮全覆蓋;2012年銀行金融機構市級分行基本設立小企業專營機構,完成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工作;2013年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實現縣(市、區)全覆蓋。

  其次是健全民間資本市場體系。推進溫州産權(資産)交易市場試點建設,推進企業股權、技術産權、文化産權等産權交易。建立股權投資發展體系,設立政府引導基金,組建若干只産業投資基金。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引導企業通過債券市場進行融資。

  三是創新金融服務體系。研究制定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抓好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促進民間金融規範化、陽光化。創新發展各類面向中小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産品與服務,積極發展科技貸款、小額擔保貸款,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引導發展金融公司,建立小微企業融資綜合服務中心和再擔保體系。

  第四是構建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建立溫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對資本類運作機構進行監管的系列配套方案,形成有效的監管機制。組建涉嫌金融犯罪偵查支隊,探索建立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全面加強信用建設,構建全社會的徵信體系。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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