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銀河證券特批IPO危害市場

時間:2012-10-10 08:49   來源:國際金融報

  “現在銀河證券卻可憑著政府的一紙‘特批令’,超越證監會的規定,淩駕於市場之上,其對市場所産生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籌備多年的銀河證券上市事宜近日出現進展。市場傳聞,銀河證券的IPO已經獲得特批,將採取“A+H”模式登陸資本市場,籌集資金高達10億美元。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銀河證券2013年完成IPO並上市。對於傳聞,銀河證券並未否認,有報道説,該公司投行部門的一位人士透露,銀河證券的IPO預披露資訊快要公佈了。

  在千軍萬馬擠進IPO這條圈錢捷徑的背景下,一家證券商進入IPO隊伍並且成為上市公司,並不是一件讓投資者太感意外的事。但是,在號稱IPO已經實行“市場化”的今天,一家券商的IPO卻要用政府特批的形式,無疑是對證監會所鼓吹的“市場化”的莫大諷刺。一個企業能否上市,完全可以比照《公司法》、《證券法》的規定,符合就上,不符合就下。而特批上市就意味著可以繞開法律,讓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入資本市場。

  銀河證券為什麼要特批?原來,按照證監會規定,券商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只能同時控股一家券商、參股另一家券商,不符合“一參一控”的券商,不僅必須在今年5月31日前整改,而且根本不可能進行IPO。但是,銀河證券的控股股東匯金公司不僅控股了銀河證券,還控股或者參股了申銀萬國、中金證券、中信建投、中投證券以及宏源證券等多家券商,而且未能按照證監會要求,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證監會“一參一控”的規定,是為了保證資本市場的公正秩序,因為每一家券商在市場中都具有高度的競爭性,但由一個大股東控股多家券商,就有可能使這多家券商形成市場上的“一致行動”,從而産生內幕交易,侵犯投資者利益。但是,現在銀河證券卻可憑著政府的一紙“特批令”,超越證監會的規定,淩駕於市場之上,其對市場所産生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特批上市,在A股市場已經出現過多例,但有幸獲得如此照顧的,一般都是大型央企,民營企業根本不可能得到如此照顧。某些大型央企在股權結構、盈利指標等某一方面不符合上市的法律要求,按理來説不可能通過發審委的審核,但在政府“特批令”面前,發審委也只能裝聾作啞,用手中的權力將這些並不合格的企業送進市場。自然,這些利用政府權力圈到大量募集資金的大型央企進入市場後,儘管被戴上了“藍籌股”的桂冠,但是,每一個“特批股”對A股市場來説都是一場惡夢,由於體量龐大,它們上市前後總是使市場風聲鶴唳,股指急劇下沉,而由於這些企業自身盈利能力很差,因此它們能夠給投資者付出的回報也寥寥無幾。A股市場長期低迷,這種“特批股”的存在是一個重要原因。此次銀河證券能夠獲得特批,同樣是因為其控股股東匯金公司是大型央企,很顯然,銀河證券一旦以特批形式進入市場,證監會所規定的“一參一控”就受到了踐踏,投資者的利益也就受到了侵犯。

  對於資本市場來説,公開公正公平是最重要的底線。這個“三公原則”不僅體現在交易市場上,更體現在IPO上。企業進行IPO的條件,有公開的法律條文,這些條文對任何企業都“一視同仁”,而不是區別對待,企業要想完成IPO,惟一的途徑便是對照這些條文逐一改進,而不是求助於政府的“特批”。如果認為這些法律條文已經不適應今天市場的實際情況,那就應該著手修改這些條文,讓其他企業也能享受到同等待遇。現在,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大型央企可以憑特批完成IPO,而民營企業則只能望而興嘆,這其中所産生的不公平昭然若揭。

  IPO中存在的特批,證明我們的市場離證監會所標榜的“市場化”還有很大距離,而政府仍然習慣於用行政手段來干預資本市場。説到底,IPO是一種市場行為,政府不應該直接涉足到市場中乾預市場行為,這樣做只會造成扭曲市場、損害市場整體利益的後果,這已為無數的實踐所證明,資本市場也不可能脫離這個基本規律。就資本市場來説,政府需要做的是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保護好投資者的利益,而不能利用政府權力來干擾市場秩序。市場經濟的發展已經對政府提出了轉變職能的要求,如果政府對此有清醒認識的話,那麼,請從結束對某些企業IPO發放“特批令”做起。(周俊生)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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