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
“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破解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準。環境保護部對此有何規劃?未來5年在保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情況下,如何使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取得更大的成效?就此,本報日前採訪了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迫在眉睫
記者:“十一五”期間,在經濟增速和能源消費總量均超過規劃預期的情況下,我國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取得積極成效,但是,經濟快速增長也使得資源環境付出了巨大代價。“十二五”期間如何使我國環境保護事業有更大的發展?
周生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破解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的有效途徑。我國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約束強化。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經濟總量不斷擴大,人口繼續增加,資源相對不足、環境承載力弱成為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的基本國情。
近年來,我國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取得積極成效,但生態環境總體惡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水、大氣、土壤等污染仍然嚴重,固體廢物、汽車尾氣、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持續增加,水土流失加重,天然森林減少,草原退化,生態系統更加脆弱。能源消費總量持續增加,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發達國家200多年工業化進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現階段集中凸顯。只有加強能源資源節約,發展迴圈經濟,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建設,才能有效破解經濟增長中的資源環境瓶頸制約。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十二五”的主線。發展與環境密不可分,環境問題究其本質,是經濟結構、生産方式和發展道路問題,離開經濟發展談環境保護是“緣木求魚”,離開環境保護談經濟發展是“竭澤而漁”。環境承載力越來越成為經濟發展規模和發展空間的主要制約因素,將環境保護的“倒逼機制”傳導到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上來,能更好地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走出環境保護的新道路
記者:“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是什麼?如何做到在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同時,環境保護取得更大成就?
周生賢:環境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陣地和根本措施,是推進可持續發展的著力點和攻堅方向。“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之一就是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單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一些地方就環保論環保,就污染談污染,甚至重蹈“先污染、後治理”的覆轍,付出過大的環境代價。因此,立足我國的基本國情,走出一條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境保護新道路,是形勢使然、出路所在。
代價小就是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協調,以盡可能小的資源環境代價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活動;效益好就是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建設相統籌,尋求最佳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排放低就是堅持污染預防與環境治理相結合,把經濟社會活動對環境損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可持續就是堅持環境保護與長遠發展相融合,通過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將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要求全面體現到國民經濟體系的各個領域和社會組織體系的各個方面,以環境容量優化區域佈局,以環境改善倒逼發展方式轉變,以生態建設再造環境優勢,是有效減輕環境治理壓力、扭轉生態惡化趨勢的治本之策。
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記者:面對日益嚴峻的環保形勢,未來五年,環境保護部將怎樣積極應對?今後將重點在哪些方面進一步開展工作?
周生賢: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産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一,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我國政府提出,到2020年將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完成這個目標,就要堅定不移地推行有利於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的産業結構、生産方式、消費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調整能源消費結構。
第二,深化污染減排。“十二五”期間,要落實減排目標責任制,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要把結構減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效控制城市大氣污染,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將區域大氣環境作為整體進行部署。
第三,大力發展迴圈經濟。以提高資源産出效率為目標,加強規劃指導、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援,完善法律法規,推進生産、流通、消費各環節迴圈經濟發展。推廣迴圈經濟典型模式,推進低碳城市試點。
第四,著重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環境品質。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有效控制城市噪聲污染。
第五,切實保護和修復生態。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恢復為主,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繼續推進荒漠化、石漠化綜合治理。加強自然保護區、重點生態功能區、海岸帶的保護和管理,保護生物多樣性。
第六,建立健全有利於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制定與我國基本國情相適應的環境保護宏觀戰略體系,進一步深化環評制度,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和環保收費改革,開徵環境稅,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大力發展環保産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