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式上的漏洞、社會認定體系缺失為利用虛假資訊申請保障性住房者“開綠燈”。
保障性住房建設難以有效推進,最直接的表像性原因是地方政府不積極,而造成這種局面的根源問題是商品房價格太高,進而形成地價房價對飆的局面,給地方政府構成巨大利益誘惑。
要真正破解地方政府動力不足的難題,需要設法轉變地方政府以土地財政作為主要收入的現狀,同時改變地方官員GDP考核機制,強化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設指標化考核以及相關人員問責制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首次開出關於保障房申購的“罰單”──20名保障房申請人由於在保障房申請過程中涉嫌隱瞞擁有商品房、擁有私房宅基地等違法行為被處5000元的罰款,並被告知3年內不受理其保障房申請。
但是,這樣的處罰卻被民眾評價“力度過輕”。
在商品房市場價格飆高的大背景下,保障性住房被認為是切實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的重要途徑。我國的保障性住房在群眾的厚望中不斷加大建設,但與此同時相關的問題也不斷暴露。
申請程式上的漏洞、社會認定體系缺失為利用虛假資訊申請保障性住房者“開綠燈”
畢業于北京某高校的小劉,自從2009年畢業就依據當時北京市的相關政策申請了兩限房,至今尚未申請到。
他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每次他看到有騙取申請資格被告發的都感到很氣憤。
“我們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者都還在排隊,因為沒有申請到房子而租房,甚至是‘蝸居’,而那些已有住房的人卻騙取獲得本應該屬於我們的資源,這實在令人氣憤。”小劉説。
近年來,保障性住房建設成為中國樓市中備受關注的一項惠民措施,被提升至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全國計劃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比2010年大幅增長70%以上。
有業內人士指出,在保障性住房駛入“快車道”的同時,非目標人群的虛假資訊申請使得該措施的成果大打折扣。
北京市某街道辦事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據他所知,隱瞞已有住房、超標收入騙得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的人不在少數,成功申購的也不少。
“申請公示的程式上還是有漏洞的。”上述工作人員舉例説道,很多公示是在申請人居住地進行的,但由於現在城市裏面鄰里大都互相不熟悉,這種公示很可能起不到相應的監督作用,“另外,在收入證明和稅務方面,個別申請人也有可能做手腳”。
不過,應該看到的是,針對這種情況,各地也正在不斷加強對虛假申報者的處罰。
從2010年5月開始,北京市區建設部門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已通過資格審核的17.9萬戶家庭聯合開展保障性住房資格專項核查工作,重新復核備案家庭的收入、資産和住房情況。已查實存在瞞報住房、收入、資産等情況的家庭被取消申請資格,並在5年內禁止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其中已與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的,責令解除了購房合同。
除了有關部門的懲戒手段外,北京律師秦富亭説,如果申請者在提供虛假材料過程中採用了偽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文、證件、印章等手段,後果嚴重的,還可以按照偽造公文等罪名依法進行處罰。
同時,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汪玉凱指出,利用虛假資訊申請保障性住房情況的出現,原因是多方面的,社會相關認定體系的缺失是主要原因之一。
由此,他建議加快建立能真實反映申請人經濟水準、收入情況、家庭狀況等情況的相關資訊系統,並加大對製造虛假資訊者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