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訴中國反傾銷往往存在“雙重標準”

時間:2010-12-16 13:30   來源:新華網

  中國訴美輪胎特保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專家組日前裁定,美國針對中國輸美輪胎所採取的特保措施並未違反世貿規則。中國的經貿問題專家對此指出,該項裁決很可能會給美國在貿易問題上採取更加強硬的立場提供支援,會進一步加劇貿易保護主義的風險。

  一面聲稱中國出口的輪胎、鋼鐵、鞋業等商品對其存在傾銷行為,進行該種商品的特別保護;另一面卻批評中國對用於鋼鐵、鋁、化工産品、高科技産品生産的原材料進行出口限制,施壓中國放寬和擴大這些資源型産品以低廉的價格對其出口。美國和歐盟採取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實質上奉行的是一種“雙重標準”。

  中國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已成為貿易救濟措施的最大受害國,這誠然與中國出口産品結構中以勞動密集型的低端製造業産品為主有密切關係,但也更與一些國家為了保護本國利益濫用貿易救濟措施有關,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後,急於走出危機陰霾的歐美國家頻頻以“雙反”為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今年以來,全球各經濟體對中國發動反傾銷案例(包括調查、初裁、仲裁)的案例達一百多起,創歷史新高,涵蓋鋼鐵、化工、紡織等多個産業領域。除了美國、歐盟等發達經濟體外,某些新興經濟體也加入其中。

  據中國商務部消息,2009年以來,美國對中國産品共發起10起反傾銷和反補貼合併調查,2起反傾銷調查,1起特保調查,立案頻率之高在世界貿易救濟歷史上都極為罕見,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此次中美“輪胎之戰”。

  美國聯合鋼鐵工人工會去年4月份對中國輪胎製造商提起貿易訴訟,稱中國企業在2004年至2008年間通過不公平競爭,對美國轎車和卡車輪胎出口持續4年劇增,造成了美國工人的失業。此後,中國就此向WTO提起訴訟。12月13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向世貿組織成員散發了中國訴美國輪胎特保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專家組報告。

  中國商務部相關負責人15日表示,專家組沒有裁定美國針對中國輸美輪胎所採取的特保措施違反世貿規則,中方將仔細研究專家組報告,並適時提起上訴,以維護中方産業的合法權益。

  目前,歐美等國家在對中國進行反傾銷調查時都採用“替代國制度”或稱“類比國制度”。

  所謂替代國制度是指針對來自於非市場經濟體的商品,在確定其正常價值時,不使用其出口國商品的實際成本,而選擇一個市場經濟第三國或進口國的同類相似商品價格,作為計算正常價值的方法,所被採用的市場經濟國家通常稱為“替代國”。

  中國對外經貿大學WTO專家張軍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種制度或稱手段其實是一種不公平的辦法,因為進口國一般不會去找生産成本更低的國家,而是傾向去找出口價格高的國家來提出反傾銷,“這本身有很大的主觀因素在裏面”。

  事實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成為國際反傾銷的最大受害國,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歐美發達經濟體乃至一些發展中成員仍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進而在“正常價值”問題上採用“替代國制度”,這無疑是對中國出口産品的一種歧視。

  “歐美很多國家對中國是否為市場經濟國家採用‘雙重標準’,反傾銷的時候説‘不是市場經濟國家’,反補貼的時候,又説‘是市場經濟國家’,”中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説,“這種出爾反爾的做法,實質上是只考慮其一國私利,從根本上違背了世貿精神。”

  作為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基本文本,《中國入世協定書》規定十五年內WTO其他成員方可以繼續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

  分析人士指出,在目前不可能徹底廢除替代國制度的情況下,如何制定普遍適用的、非歧視性的市場經濟標準,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公平、合理、科學地適用替代國制度,既是中國要努力的方向,也是考驗世貿組織公信力的一個挑戰。(記者 李雲路 任麗穎 王建華)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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