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既要“走出去”又要“回得來”

時間:2010-08-24 10:53   來源:上海證券報

  目前貨幣互換、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和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建設是人民幣“走出去”的三項重要舉措。香港發展人民幣離岸中心,上海發展人民幣在岸市場,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共同為人民幣走出去和人民幣回流服務。而銀行間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外匯市場,也應對人民幣回流開放。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佈了《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進一步為境外人民幣“回來”創造了條件,此舉完善了境內外人民幣的迴圈通道。

  當前推動人民幣“走出去”的“三駕馬車”

  隨著我國經濟綜合實力不斷提升,人民幣幣值穩定,人民幣的國際信用不斷提高,人民幣走出去正穩步推進。筆者認為目前貨幣互換、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和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建設是人民幣“走出去”的三項重要舉措。

  早在2009年,我國央行先後同韓國、中國香港地區、馬來西亞、白俄羅斯、印度尼西亞和阿根廷的貨幣部門就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簽署協議,其貨幣互換總規模達到了6500億元人民幣。今年7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約300億新加坡元。

  貨幣互換一方面便於滿足該國或該地區向市場提供所需貨幣的流動性,有利於穩定該地區的匯率和金融市場;另一方面也有利於雙邊開展以人民幣計價和結算的貿易往來,促進雙邊貿易進一步發展。為了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走出去,筆者認為:一是需要擴大人民幣互換的國家、地區和規模;二是進一步為人民幣貨幣互換創造條件,要穩步推進人民幣和主要國際貨幣之間的自由兌換。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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