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信用卡為何比高利貸還“狠”

時間:2009-11-11 08:23   來源:新京報
  因為無力償還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額,廣州61歲的關老伯麻煩纏身,2年多前透支的2萬元,利滾利,如今滾到了20多萬元的天文數字。(11月10日《廣州日報》)其欠款之所以膨脹得這麼快,是因為透支利息和各種費用使其負債以每月大約11.5%的複利遞增。照此計算,如果再過16個月,關老伯的欠款將達108.46萬元。

  2萬變20萬,不過短短兩年的時間,簡直比高利貸還高利貸。在這個神奇的“變錢魔術”背後,隱藏的正是透支信用卡可能帶來的巨大債務風險。用行話來説,這位關老伯是一個典型的“卡奴”,他不僅背負上了不能承受的沉重債務,而且銀行還給他準備了信用卡詐騙的罪名。

  關老伯的個案,讓我們比較震驚地認識到了濫用信用卡隱藏的巨大風險;而在“卡奴”的悲劇背後,隱藏的卻是更大的信用卡危機。這不僅是一個棘手的經濟問題,還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卡奴”一旦陷入債務困局,利滾利的遊戲規則打造的將是一個毫無喘息機會的無止境黑洞。當初一個頗為瀟灑的簡單透支行為,換來的可能是個人破産乃至家破人亡的悲慘結局。

  我們也許不能指責銀行“吸血”,因為這是所謂銀行業的“國際慣例”,關老伯當初也肯定是在合同上簽了字的。問題是,關老伯在辦卡時是否真的明白,透支信用卡2萬塊可能會承擔怎樣的利息和罰息?中國1.3億張信用卡用戶(截至2008年6月底)又有多少真正熟悉這一遊戲規則呢?銀行在辦卡時有沒有盡到最為基本的風險提醒和條款解釋義務?在關老伯停止還款時,銀行又有沒有及時將此舉可能帶來的巨大風險告知持卡人?何以坐看持卡人賬戶負債翻漲十倍之多?

  已達退休年齡的關老伯,居然有15張信用卡,有的透支額度為2萬元,有的透支額度竟達5萬元。這足以説明發卡行對於信用卡的審核幾乎完全流於形式。發信用卡就像路邊發傳單一樣,不僅來者不拒而且不惜以高透支額度吸引客戶。這對很多支付能力有限的人來説,無異於一種引誘。銀行無原則放鬆信用卡發卡條件和透支額度授信管理,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也是對客戶不負責。

  某種意義上,如果將銀行前期的引誘辦卡鼓勵透支與隨後到來的“天價罰單”聯繫起來,其中的邏輯甚至就和上海的“釣魚執法”如出一轍。透支利息日息萬分之五,加上未還最低還款額時月息5%的滯納金,加上超過信用額度使用時月息5%的超限費,再加上全部都是“按月收複利”的利滾利———所有這些,在足以將持卡人壓垮的同時,其中的利潤空間,説不定會異化出一個“釣魚辦卡”的信用卡盈利模式來。

  這樣的信用卡收費是否過高?在如此高昂的收費之下,銀行承擔的風險提示義務是否足夠匹配?銀行濫發信用卡應否得到嚴格控制?惡意誘騙持卡人的“釣魚辦卡”模式有沒有可能滋生?由此可能導致的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誰該承擔責任?作為信用卡發源地的美國,今年5月通過了《信用卡消費者權益法案》,這應該給我們提供足夠的啟示和警醒,從而對“卡奴”現象以及由此帶來的信用卡風險引起應有的重視。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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