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青年農民工收入社保低等6大問題亟待破解

時間:2011-02-21 10:45   來源:《中國青年報》

  ■整體收入偏低■勞動合同執行不規範 ■工作穩定性差

  ■社會保障水準偏低 ■職業安全隱患較多■企業人文關懷不到位

  春節剛過,長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區,許多年後開工的企業開始陸續“鬧饑荒”,外來農民工成為各地企業爭搶的對象。然而,在“民工荒”的大背景下,“民工慌”的現象更加不容忽視。

  中華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全總”)今天發佈的一份新生代農民工調查報告顯示,新生代農民工正在面臨“整體收入偏低、勞動合同執行不規範、工作穩定性差、社會保障水準偏低、職業安全隱患較多、企業人文關懷不到位”等問題,阻礙著他們外出發展的步伐。

  他們謀求發展動機強烈

  新生代農民工指出生於20世紀80年代以後、年齡在16歲以上、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為主的農業戶籍人口,目前全國約1億人。報告顯示他們呈現5個特點:

  ——多在東部、沿海地區就業,外出謀求發展動機強烈。七成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前往東部就業,高於農民工整體水準。42.3%的人外出務工是為了“尋找發展機會”,出來見世面的比重為6%;而傳統農民工中55.1%的人是為了“賺錢養家”。

  ——絕大多數從業于外商投資企業,在國企就業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農民工在外商投資企業中的聚集度最高,為58.2%。從發展趨勢來看,2010年外商投資企業、國有企業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吸納能力較2009年有所增強,分別上升17.9和3.4個百分點。

  ——多聚集在第二、三産業就業。調查顯示,81.7%的新生代農民工就業于第二産業,近兩成在第三産業就業。從行業分佈來看,73.9%的新生代農民工集聚在製造業。

  ——過半未婚,生活經歷簡單。處於30歲以下的新生代農民工59.9%尚未結婚,務工前他們的生活經歷更簡單,74.1%外出務工前“在學校讀書”。

  ——受教育時間較長,專業技能較欠缺。新生代農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為67.2%,比傳統農民工高18.2個百分點。擁有中專(中技、職高)、大專(或高職)、大學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經歷的比重分別是過去農民工的1.6倍、2倍與2.3倍。

  六大問題亟待破解

  全總的調查報告顯示,新生代農民工面臨著6個亟待破解的問題。

  首要問題就是整體收入偏低。據調查,他們平均月收入為1747.87元,僅為城鎮企業職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時也比傳統農民工低167.27元。

  勞動合同執行不規範。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84.5%,低於城鎮職工4.1個百分點。合同簽訂品質較差,執行情況差。68.2%的合同對於月工資數額沒有具體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後,16.8%的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這為他們與用人單位一旦發生爭議時認定勞動關係、維護合法權益埋下隱患。

  工作穩定性差。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後更換工作的平均次數為1.44次,且每年變換工作0.26次,是傳統農民工的2.9倍。他們更傾向於採取主動與用人單位結束合同的行為。換工作時,88.2%的主動提出結束合同。37.6%的主動辭職是因為工作“沒什麼發展前途”。同時,他們更換工作的意願更強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換工作的打算。職業發展空間小,無法滿足實現自我發展的願望,導致他們工作滿意度較低。

  社會保障水準偏低。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率為67.7%、77.4%、55.9%、70.3%和30.7%,分別比城鎮職工低23.7、14.6、29.1、9.1和30.8個百分點。總體看,他們的社會保險接續情況較差,對於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知情度不高。

  職業安全隱患較多。調查顯示,36.5%的新生代農民工面臨高溫、低溫作業問題,41.3%的人工作環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環境存在容易傷及肢體的機械故障隱患,存在粉塵污染問題的為34.7%,其保護條件堪憂,職業病檢查、安全培訓落實較差。

  企業人文關懷不到位。新生代農民工更渴望和企業能夠密切相融。96.1%的人表示他們關心企業發展,但認為企業“不怎麼關心”或“完全不關心”他們的達16.9%。認為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之間關係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關心職工疾苦”,他們更渴望得到來自企業管理者的關懷和關注。

  此外,職業培訓不理想、加入工會比例較低等因素,也成為阻礙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的不利因素。

  多措並舉緩解“民工慌”

  “民工荒”裏反思“民工慌”,只有民工不“慌”了,企業才能不“心慌”,“民工荒”現象才能緩解。

  “薪酬問題,是農民工關注的主要問題。”參與本次調研的中國工運研究所所長呂國泉建議,首先要建立健全工資支付、增長、共決和保障機制,加強對農民工工資的勞動監察力度。

  全總調研建議,以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集中的非公企業和中小企業為重點,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區域談底線、行業談標準、企業談增長”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業集中度較高、小企業密集的地區,積極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努力提高協商覆蓋範圍,使之成為企業工資決定的主要形式。

  全總還建議,“推動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落實,擴大農民工參保面。重點加強在非公有制企業工作的農民工的參保工作,提高社保統籌層次,實現社保關係順利轉移和接續。多渠道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後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權益。”

  此外,本次調研還提出,鼓勵各地探索戶籍制度改革,結合“十二五”規劃,力爭全國每年至少解決400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戶問題;實施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對他們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增強他們的就業競爭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組織新生代農民工加入工會,暢通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加大維權力度,增強工會組織對他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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