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15日通過個人資訊保護法案,禁止向個人發送市場推廣類短信等垃圾資訊,違法發送垃圾資訊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被重罰100萬新元(約合514萬元人民幣)。
新加坡政府將成立個人資訊保護署,負責處理這一法案的相關事宜。人們可以在政府建立的名單上註冊,機構或個人將被禁止向名單上人員發送垃圾資訊。這些資訊包括以行銷為目的的電話、傳真、文字短信和多媒體資訊等,也包括通過微信等方式發送的資訊,但不包括通過手機應用程式發送的短資訊。
此外,法案規定,向名單中的號碼發1條垃圾短信,可能面臨的最高罰金是1萬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