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煙草製品將只能使用簡單棕綠色包裝

時間:2012-08-15 14:24   來源:新華網

  澳大利亞最高法院15日宣佈,駁回幾家大煙草公司的上訴,裁定澳大利亞政府推出的“煙草簡單包裝法”不違憲。這為澳大利亞今年12月實施“煙草簡單包裝法”掃清了障礙。

  根據這一法案,所有在澳大利亞出售的煙草製品都只能使用簡單的棕綠色包裝,包裝的大部分面積必須出現大字體的健康警示,而煙草商的名字和商標只能使用簡單字體。

  今年4月,英美煙草公司、菲利普莫裏斯公司等幾家大煙草公司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認為“煙草簡單包裝法”違反了憲法第51條。這一條款規定,議會立法必須“以公平的條件獲取資産”。最高法院15日裁定説,最高法院大部分法官認為,“煙草簡單包裝法”並不違反憲法第51條。

  澳大利亞衛生健康界人士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國際健康界的一個重大勝利。

  根據統計,每年有1.5萬澳大利亞人死於與煙草有關的癌症或其他肺部疾病。(記者 徐海靜)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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