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長者將可領生果金在粵養老 居粵60天可領1.3萬

時間:2012-03-08 10: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7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長者明年中可領生果金在廣東省養老。特區政府昨天公佈廣東計劃詳情,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每年在廣東省住滿六十日,便可領取全年一萬三千多元的生果金,但每年仍須回港六十天。港府考慮到部分長者早已移居廣東,故在計劃實施首年豁免長者于申請前連續居港滿一年限制。“廣東計劃”將於明年中實施,料有三萬人申請,政府每年需額外花三億七千多萬元。

  香港勞工及福利局下週一將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簡介特首去年《施政報告》建議的廣東計劃詳情,提交文件指,廣東計劃的申請條件與現行的高齡津貼計劃(即生果金)相似,申請人須為年滿六十五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成功申請者每年可享有三百零五天的出境寬限,但必須在廣東省而非香港住滿六十天,方可領取全年一萬三千零八十元的生果金,款項會經申請人的本港銀行戶口以港元發放。

  現時是規定長者申請生果金前必須在港連續住滿一年。不過,當局考慮到不少長者早已移居廣東,難以符合一年規定,若他們同時為申請廣東計劃而回港居住一年,亦會對本地公共資源及服務構成一定壓力。

  因此,當局會于計劃實施首年推出一次性特別安排,豁免申請人于申請前連續居港滿一年的限制,但申請人需提交廣東省住址證明,並聲明其于廣東省定居最少一年。

  申請人即使正領取生果金,亦可申請廣東計劃,若申請人日後退出計劃,回港長住後仍可續領生果金;申請人需親身到社署辦理手續,但港府會委託一些廣東省代理機構,協助因健康理由不宜返港的長者在內地辦理手續。當局預計將會有三萬名長者申請,涉及每年額外撥款達三億七千一百萬元,計劃將於明年年中實施。

編輯: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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