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香港2月1日電 香港特區財政司長曾俊華今天宣佈,增加香港基本免稅額和單親免稅額,由十萬八千元增加至十二萬元;已婚人士免稅額,由二十一萬六千元增至二十四萬元。
曾俊華在預算案中宣佈,在由二 O一二/一三課稅年度開始推行以下七項稅務措施,包括:
(一)增加基本免稅額和單親免稅額,由十萬八千元增加至十二萬元;已婚人士免稅額,由二十一萬六千元增至二十四萬元。一百三十八萬名納稅人會因而受惠,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二十二億元;
(二)供養六十歲或以上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稅額會由三萬六千元增加至三萬八千元。與這些父母或祖父母連續全年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由現時的三萬六千元增加至三萬八千元。供養五十五至五十九歲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稅額由現時的一萬八千元增加至一萬九千元。與這些父母或祖父母連續全年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會按同樣幅度增加。如父母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會由現時的七萬二千元增加至七萬六千元。這項措施將惠及四十六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二億二千萬元;
(三)增加子女免稅額,由現時每名子女六萬元增加至六萬三千元,而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所享有的一次性額外免稅額,也由現時每名六萬元提高至六萬三千元。這項措施將惠及二十八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一億七千萬元;
(四)增加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由現時三萬元增加至三萬三千元。這項措施將惠及二萬五千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一千萬元;
(五)增加傷殘受養人免稅額,由現時六萬元增加至六萬六千元。這項措施將惠及三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二千萬元;(六)延長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年期,由十個課稅年度增加至十五個課稅年度,最高扣減額則維持每年十萬元。這項建議會使政府在未來五個課稅年度每年的稅收減少五億四千萬元;
(七)向強積金計劃支付強制性供款的每年最高可扣稅款額,由一萬二千元增至一萬五千元。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三億六千萬元。這是因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的最高有關入息水準將由二O一二年六月起調高至二萬五千元而作出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