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據香港電臺報道,香港5名17至25歲的青年,透過互聯網刊登招聘廣告,以450元(港幣,下同)聘請神秘客戶,向財務公司借錢,測試公司的服務水平,成功從10名應徵者身上騙取30多萬港元的案件,其中兩名被告,23日被判入獄16個月,及向受害人賠償1.4萬元,另外三名被告判入更生中心。
法官判刑時表示,案中使用的欺騙手法簡單,但驚訝的是,10名受害人當中,9人是大專生,受過高等教育仍然受騙,相信可以透過這種方法能覓得工作和賺取金錢,非常單純,法官認為,賺取金錢前只要想一想便不會受騙。
法官認為,5名被告認罪,又不是案中主謀,主謀仍然在逃,量刑時亦有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