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5日電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道,香港上班族常埋怨有開工,無收工,工時長。香港今年5月實施最低工資後,標準工時成為勞資雙方另一戰線;港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早前到訪韓國“取經”,為香港立法做研究。
報道稱,根據香港立法會文件顯示,韓國早于2004年實施《勞工標準法》,規定一般雇員每周工時不多于40小時、或每天工作不多于8小時,而每周超時工作時數不可多于12小時,若雇員超時工作,雇主要給予額外50%或以上的工資,如違反《勞工標準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2年或罰款約6.8萬港元。
法例推行以來,韓國全國雇員總工時愈來愈少,2004年韓國每人每年的總工時為2,392小時,一直降至去年的2,193小時,目標是減至2020年的1,800小時。但當地經濟未有陷入衰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2004年的2.16萬美元,升至去年的2.9萬美元,升幅達34%,且開設更多兼職職位。
報道指出,雖然韓國立法成效正面,但香港商界反對聲音此起彼落。本身為勞顧會資方代表的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表示,最低工資剛實施7個月,市場尚未消化新政策帶來的影響,如今在全球經濟放緩下,再研究標準工時立法是太過倉卒,亦沒有迫切性,勉強去做只會令商界吃不消。
經營珠寶業務的中小企商業商會會長吳宏斌,亦對香港實施標準工時大表反感。他表示,香港基層一向以“多勞多得”賺取更多收入,若設定工時上限,只會剝削基層賺更多錢的機會。
報道稱,特首曾蔭權于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到研究標準工時的可行性,目前統計處正進行相關研究,報告于明年中前提交勞顧會討論,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早前承認,標準工時立法較最低工資困難,因涉及的雇員人數高逾3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