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香港11月22日電 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今天向公務員發出的侍產假咨詢文件,合資格公務員可享有3至5天有薪侍產假,而假期次數則不受限。
發言人指出,咨詢文件建議,可獲侍產假的公務員,需在緊接婚生嬰兒的預產或實際出生日期前,已連續服務不少于40個星期。至于嬰兒出生地點,則不受限制,涉及公務員均可享受侍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