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茅臺集團表示,決定取消以前違背反壟斷法有關的行銷政策,嚴格依據反壟斷法立即進行徹底整改。這意味著,在去年底經銷商大會後茅臺頻頻用於處罰經銷商的“限價令”,已正式夭折。有律師對此表示歡迎,並認為酒企相關“限價”行為屬於典型縱向壟斷。
本報訊 在本報1月9日率先報道了《酒企開罰單限價或碰壟斷“紅線”》後,昨日茅臺集團表示,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行銷政策,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涉嫌違法“限價令”未滿月
昨日,貴州茅臺在其官方網站發出落款“1月15日發自國酒茅臺(貴州仁懷)行銷有限公司”的簡短聲明。聲明稱:“根據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檢查情況,我公司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行銷政策,並在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指導下,嚴格依據反壟斷法立即進行徹底整改,具體措施隨後公佈。”
從茅臺高調拋出“限價令”到被主管部門叫停,前後還沒有滿月。在去年12月底的經銷商大會中,茅臺董事長袁仁國明確表示,經銷商必須堅挺茅臺價格,誰擾亂價格就取消誰。之後廣西、重慶、西藏等地經銷商被查處。此外,另一以濃香型白酒著稱的龍頭企業幾乎在同一時間向多達12家經銷商處罰,理由同樣是低價竄貨。
白酒龍頭頻頻“限價”開罰經銷商的時點恰好“踩到”了全國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工作會議。據國家發改委網站,該會議在1月5日召開,研究部署的正是今年的價格監管工作。會議還鼓勵和引導社會參與價格監管。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秘書長彭洪對本報記者説,“如果茅臺酒售價往下走,對醬香型白酒將形成較大壓力。”
企業應建合規審查體制
法律界人士早就斷言,酒企相關“限價”行為屬於典型縱向壟斷。昨日,專門研究反壟斷法的美國盛智律師事務所高級法律顧問張小藝對本報表示,樂見涉嫌違法的公司能在監管部門的監督下作出快速的反應和合理的整改。張小藝説,國內企業應虛心學習先進的合規經驗,建立自身合規審查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