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開發票花樣百齣 逃稅避稅是主因

時間:2012-04-27 15:43   來源:新華網

  付賬卻不給開發票、不開發票可以贈飲料、索要發票還要加錢--消費者幾乎都曾遇到這樣的“發票問題”。商家軟磨硬泡,萬般藉口齊上陣,為的就是讓消費者本應得到的發票成為一場空。記者對此進行了一番調查。

  拒開發票之種種怪象

  在呼和浩特市工作的張帆告訴記者,自己曾到當地比較有名的“小東北”飯館就餐,“當時消費了兩三百元,向服務員要發票,她卻説機打發票列印麻煩,懶得開機,這個理由當時就把我‘雷’住了。找理由也得找個有説服力的吧,這樣的藉口算什麼?”

  張帆説,那次因為急著有事離開,也沒精力和飯館較真,最後被服務員塞了幾瓶軟包裝飲品了事。“當時她塞給我幾瓶很廉價的飲料,嘴裏還説是多給我一瓶。這種逃稅又賣乖的行為真讓人氣憤。”

  記者採訪發現,商家“惜開發票”主要採取三種手段:一是藉口發票用完了;二是不開發票贈送飲料等商品;三是要發票就加稅點的錢,而加的錢又不能開具發票。

  家居、耗材等商品零售行業同樣如此。今年年初,在呼和浩特工作的劉娜先後在居然之家、金盛國際家居廣場購買了十幾萬元的家居用品,但基本上一張發票都沒拿到。

  “我拿到的只有顧客銷售聯。居然之家要求在統一客服部辦理髮票,可我去了三次,也沒要來發票。理由都是稅務部門還沒辦完,沒領到票本。我根本不相信這樣的搪塞之詞,可還真拿它沒辦法。”劉娜説。

  劉娜説,在金盛買家居用品,按規定是店舖獨立開發票,然而商家從未自覺提供過發票。索要發票時,各種藉口就迎面而來。“商場新開業、手續沒辦完、開不了發票等各種理由,總之就是沒發票。”她無奈地説。

  商家逃稅避稅是主因

  呼和浩特地稅局一分局稅政科的董志國介紹説,目前稅收發票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機打發票,一種是定額發票,也就是俗稱的手撕發票。機打發票一般都和稅務部門聯網或有光碟存儲資訊,稅務部門可隨時監控其營業和繳稅情況。

  定額發票是通用發票,用途比較廣泛。一般來説,在餐飲、零售等中小規模行業,稅務部門會根據商家經營規模、僱員人數等因素事先估算出其經營額,按照稅率計算出一個固定稅額。然後由經營者向稅務部門領取在這個稅額上一定加權比重的發票本。

  董志國説,定額發票制度是“以票管稅”,一方面為最大限度地保證國家稅收,另一方面也符合中小行業監控難的實際情況,有利於基層稅務工作。但由於經營者的繳稅額度已事先確定,一些商家也在想方設法鑽制度的空子。

  商家提前領取了發票,就相當於已經繳了相應數額的稅。為了不超出這個範圍,一些經營者會盡力控制開出的發票數量。一旦發票用完後,就不得不再去稅務部門申領,這樣反過來證明了經營規模,稅務部門便可依據規定在以後增加繳稅額度。為逃避多繳稅,就出現了以各種理由不開發票、拖延開票的不法行為。

  基層稅務人員介紹,一些不法商家為了少開正規發票,就看人下菜碟,不同人給不同發票。這種發票仔細辨認也能發現問題,假發票的章印上的名稱一般會有一兩個字的出入,而且稅號肯定是假的。

  治理“惜開發票”需改革

  長期以來,惜開發票問題“民不舉,官不究”,但從維護消費者權益和保護稅收的角度,消費者和稅務部門都不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採訪中有些人表示,稅務部門不與小商小鋪較真,是減輕中小型服務場所負擔、鼓勵創業的做法。但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牟岱認為,依法開具發票和稅負輕重不能混為一談。

  針對多年來商家“惜開發票”的頑癥,稅務部門一直在尋找治理途徑。瀋陽地稅局4月1日出臺兩項政策,其一是升級發票有獎活動,用高獎金刺激索票積極性;其二是開通投訴熱線“12366”,並依法查處被投訴單位。

  記者採訪發現,全國不少地方也將發票“刮獎”作為鼓勵消費者索要發票的主要手段。但由於缺乏維權意識,商家以種種藉口不開發票時,大部分消費者都在“怕麻煩、不報銷”等心理下聽之任之。

  牟岱認為,治理“惜開發票”應從大企業大商場入手,逐步推廣到小商小鋪。例如,大型超市、購物商場可將發票與流水單、購物小票等合二為一,這樣相當於強制開發票,還能更明確體現消費內容,節省紙張和索取發票的時間。

  改變目前“惜開發票”的局面,還應從稅制根子上做文章。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價內稅”,易維軍説,這樣容易形成“錯覺”:商家所售商品或服務所得全是自己的,主動開具發票的積極性也就沒有了。

  牟岱説,在一些國家,消費者報稅時可用發票證明自己的消費額,並在消費達到一定額度時獲得退稅。這可以讓消費者索票的回報從“隱性”變“顯形”,從“偶然”到“必然”,從制度上提高索要發票的積極性,同時還可促進消費。(記者 鄧華 徐揚 劉陽)

編輯:王君飛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