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出臺意見將醫院藥品提成從暗扣變明扣

時間:2012-09-17 09:44   來源:經濟參考報

  醫改辦近期或出臺《關於藥品流通行業改革發展的意見》

  將清除藥品流通企業並購的政策障礙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消息人士處了解到,國務院醫改辦近期將出臺對藥品流通行業變革發展具有指導性的《關於藥品流通行業改革發展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業內人士指出,該《意見》與即將發佈的新版GSP(《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將對國內藥品流通行業産生巨大影響。

  醫藥流通承擔著引導或組織製造業研發生産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藥品,並將藥品及時配送到城鄉醫療或零售藥品終端,保證百姓用藥的可獲得性和流通藥品品質安全的重任。其服務水準的高低直接影響製造業的發展,影響百姓健康和社會健康發展。

  據悉,《意見》力圖解決目前醫藥流通出現的問題,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

  一是從政策等各方面給予藥品流通企業間的並購予以支援,清除並購的政策障礙。

  目前,國藥集團、上藥集團等藥品批發三大集團銷售規模佔全行業比重已近1/3,前10強佔比達46%,前百強佔比達73%。但是,自藥品流通“十二五”規劃頒發後,全國13000多家藥品批發企業的格局並沒有改變,企業數量未現明顯減少。“全國根本不需要如此多的批發企業,這些企業所賺的錢來自藥品加價。目前,藥價虛高的關鍵在於流通環節,要降低藥品價格,就要減少流通環節和減少流通企業數量。”該消息人士指出,《意見》有望突破並購中出現的種種壁壘,力促流通企業並購,這將對藥品流通行業帶來巨大影響。“絲毫不誇張地説,醫藥流通大變革時代來臨了。”他説。

  據悉,藥品批發企業真正做藥品批發業務的並不多,不少都從事“過票、倒票”(倒賣增值稅發票)等非法業務。儘管商務部去年出臺的藥品流通行業“十二五”規劃鼓勵並購、“十二五”期間要打造千億和百億的藥品批發集團,但藥品批發企業在並購的實際操作中很難。

  “企業做大做強靠資本和實力,除了三大集團有優勢外,小國企、民營藥品批發企業想去並購非常難。”南京醫藥副總裁張軒説。九州通一高管指出,並購交易成本太高了。

  除了資金受限外,政策還帶來很大阻力。廣州醫藥副總裁羅會怡説,一些省市的政策規定,只有在縣級成立醫藥公司,才能具備在該縣的基本藥物配送許可權。有些企業在內部並購重組中,已將一省原有的十多家子公司整合為五家,可為了爭得基本藥物配送資格,不得不重新拆分、參與競標。“無形中又回到了過去,增加企業成本。”他説。

  並購中政策的問題同樣出現在藥品連鎖零售企業中。“由於收購以後,原有門店的醫保定點資格需要登出,由收購方重新申報門店的醫保定點資格。能否順利重新取得該資格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特別是有的地方設置了總數限制、要求重新開業兩年以上等條件,大大增加了並購風險。”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説,證照辦理也存在很大問題。在並購過渡過程當中,所有的經營證照都需要重新辦理,而職能部門辦理證照需要一週至一個月的時間,這意味著在此期間,藥店必須停業等待新的證照,經濟損失很大。

  二是規範醫院藥品的流通程式,解決醫生拿藥品提成問題。

  “除了通過並購減少藥品流通企業外,醫生從藥品中拿提成的現狀必須改變。如果不能除去這部分利潤,企業的並購也失去了意義。”該消息人士透露,藥價虛高的流通環節還應包括醫院中的“流通”——向醫生支付30%左右的藥提成費用。據透露,《意見》提出了具體措施解決這一問題,將“暗扣”變“明扣”。暗扣是指藥品分銷企業給醫生個人的提成,明扣則是將暗扣這種暗箱操作的做法變成醫院與藥企之間的討價還價,醫院將這筆收入納入本單位的績效考核。

  三是充分保護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的利潤,保障藥品品質。

  該消息人士指出,縣鄉等基層醫療機構對基本藥物消費量很小、地方偏遠,因此基層基本藥物配送成本很高,利潤較低,藥品批發企業只能放棄這塊市場。“大中批發企業不做這事,縣鄉基本藥物品質沒法保障。”他指出,《意見》將對承擔基本藥物配送任務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

  四是鼓勵藥品零售企業的發展,醫院不得限制處方外流,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權。

  北京金象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葉真指出,金象大藥房100多家門店一年僅能收到30到40份處方。“公司2011年處方藥銷售佔藥品銷售總份額的比例,較2010年下降了1.4%個百分點。”謝子龍説,隨著醫療機構數字化建設的推進,受利益驅動,醫療機構將電子技術變成了控制處方外流的手段,患者需通過複印身份證等一系列手續才能從醫療機構獲取處方。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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