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藥業銷毀問題膠囊 行政監管效力不如輿論監督

時間:2012-05-10 10:0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重要性在2012年被放到了中國社會問題的首要位置,無論是政府,還是普通百姓對於這類問題都顯得十分關注。最近接連報道出的食品藥品品質問題使得相關企業被推到了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修正藥業正是這類企業的典型代表。雖然根據修正藥業集團5月2日發佈聲明,該公司已將此前召回的不合格膠囊産品集中進行焚燒銷毀,但從短期來看,“毒膠囊”的後遺症還將繼續,對於修正藥業集團來説這絕非是一件好消息。反觀此次事件,除了讓公眾清晰地看到了一些企業的黑心行為,更加讓人意識到,在法律法規尚未健全完整的當前中國,似乎行政監管的效力還不如輿論監督來得有效。提高行政監管能力,健全法律法規,規範輿論監督行為這幾大方面是我國擺脫當前尷尬局面的有效手段,需要引起政府重視。

  説起這此輿論監督發現的問題膠囊事件還要往前追溯到4月9日,央視主持人的一條微博經過無數次轉發後引起了一次網路“地震”,網友紛紛猜測到底食品藥品安全方面存在怎樣的漏洞。隨後,4月15日,央視節目播出了《膠囊裏的秘密》後,一些企業利用工業明膠來製作食用膠囊外殼的地下産業鏈被揭露了出來,至此讓網路中近一週的猜測得以驗證。這一欄目的播出對於涉及摻入工業明膠的企業來説無疑是五雷轟頂。一些企業開始自查、召回、銷毀不合格的産品,當中就包括了中國知名企業修正藥業集團。對於一家大公司如此昧著良心的行為,消費者感到非常地失望,14萬盒問題膠囊的銷毀或許並不能在短期內挽回市場的信任。客觀地看待這次問題膠囊事件,輿論監督的強大力量和行政監管的不到位同樣讓人印象深刻。

  從輿論監督來看,微博等新興網路工具的興起使得社會中存在的很多問題赤裸裸地暴露在網路之上。甚至將行政監管無法及時觸及的漏洞都挖出來,擺到世人眼前,這就是輿論監督的特點與作用。應該説,輿論監督是民主政治的一大特徵。不過有的人認為輿論監督就是批評報道,把輿論監督與批評報道畫上等號,這是一種片面的認識。批評報道是輿論監督的主要手段,但輿論監督並不是批評報道的同義詞。

  輿論監督必須堅持原則

  首先,輿論監督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維護事件的真實和準確,是輿論監督參與者的一個起碼要求。監督者對所寫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要對事實負責。要堅持實事求是、反覆核實事實、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其次,應當堅持輿論批評。通過新聞輿論的公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對監督對象進行匡正、批評、指導,離開新聞批評,輿論監督就失去其鋒芒和力量。最後,輿論監督要以善意的監督批評為主。監督的目的是為了糾正錯誤,改進工作,使事情朝好的方面轉化。

  輿論監督能夠發揮作用從一方面來説也是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大成功,但是相對當前輿論監督的作用,反倒是政府的行政監管顯得效力不足。提高這方面的效力也是政府管理方面的必然要求。例如此次問題膠囊的出現,我們可以看到食品藥品的安全性與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這需要監管部門切實履行好法定監管職責,及時作出適當監管。

  行政監管應適當搭配輿論監督

  首先,行政監管監督應該以體制設置為根本。我們應該在行政體制的監管體制中把輿論監督設置進去,讓機關和機關之間、監管與監管之間、監管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監管與司法機關之間、監管與立法機關之間的制約機制和監督關係在體制上確立起來,避免搞一個監管之外的監督使得監督流於形式。其次,給人民群眾設置維權的路徑,提供維權的保障,讓人民群眾維護自己權利這一願望能夠達成。只要有這一點,任何侵犯人民權利的機關,任何侵犯人民權利的人員,他的行政行為都將受到有效的監督。最後,在行政監管監督的過程中,要防止的是權力異化。所謂權力異化,是監管權的異化。監管權的本質應該是服務,他享有各種監管權,結果他把監管權變為絕對的管理,變成謀取私利或機關利益的工具,這樣一來,監管權力就變了性質。

  行政監管效力不如輿論監督,這是我國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個階段性問題,擺在政府面前的是一個行政監管不到位的現狀。而對於輿論監督,它是一種非常重要而又特殊的民主監督,有其自己的特點,具有其他監督形式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優勢。因此除了鼓勵公眾參與監督,採取措施發揮輿論監督的基本功能和正面作用之外,國家也需要強化輿論監督的原則,規範監督行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問題,讓監督事與願違。總的説來,對於當前行政監管和輿論監督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既應當看到我國的國情需要、改革現狀等現實情況,又要對其發展的方向有全面客觀的了解。(司馬岩)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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