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瞳”今起持證銷售 無證者不得生産和銷售

時間:2012-04-01 15:39   來源:解放日報

  從今天起,本市依法對角膜接觸鏡零售實施許可管理,在本市零售角膜接觸鏡應當憑《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沒有取得許可及相應生産、經營資質證書的一律不得生産和銷售。

  角膜接觸鏡俗稱“隱形眼鏡”,其中最受女孩子喜愛的裝飾性彩色隱形眼鏡又稱“美瞳”。據介紹,“美瞳”屬於風險較高的醫療器械産品,有些具備矯正視力的功能,要按照隱形眼鏡的要求來管理,以免引起角膜炎等情況發生。(記者 陳璽撼)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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