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話費告別“強制消費”? 我的話費誰做主?

時間:2012-05-04 10:03   來源:光明日報

  買了手機充值卡忘了使用,過了有效期,這些充值卡就會自動失效;明明手機話費還沒用完,但因為到了有效期,就必須繼續充值,結果卡裏的錢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多……長期以來,這種設定手機充值有效期的“強制消費”行為,成為廣受消費者詬病的“霸王條款”。

  自5月1日起,中國聯通已正式實施取消“話費有效期”的政策;中國電信在一些省市也實施了類似的政策;今年年初,中國移動已率先取消話費有效期,新發行的充值卡有效期將由2年延長至5年,已經發行的未到期充值卡有效期自動順延3年。

  三大運營商取消話費有效期的限制,並承諾將部分失效的話費“激活”,對於消費者來説是件好事。然而,記者發現,話費有效期是取消了,但所有話費“套餐”都設有最低消費門檻,這項“看起來很美”的新政背後,仍存有最低消費等限制。

  手機話費為何越積越多?

  北京市回龍觀鎮的孫雅珍是中國移動神州行的用戶,由於通話少,也很少發短信,所以經常是充值後話費還沒用完就到期了。按照規定,如果不繼續充值的話,手機就只能接聽無法撥出,進入保號期。仍不充值的話,就需到營業廳才能解除鎖定,繼續使用。

  “我用手機8年了,最令我煩心的事,就是眼見著裏面的手機話費越積越多。”孫阿姨對記者説:“用神州行本來是為了省錢,但就是因為話費有效期的限制,總得不斷往手機裏充值。我辦了最便宜的家園卡套餐,每月只需5元。現在好了,取消有效期,接電話又不花錢,我這手機的600多元話費足夠我用幾年了。”

  同樣受惠于這一政策的還有秦先生,他對記者説:“因為沒看清有效期限,手中的兩張300元移動充值卡過期三個月了,按照以往的規定,充值卡過期後就是廢紙一張。最近得知,未用的充值卡,只要過期沒超過一年都能激活再用!我到營業廳一問,還真充上了。”

  據悉,手機用戶話費有效期,主要包括兩種:一是充值卡卡面上標注的有效期,用戶須在有效期內把話費充到手機上;另一個是“預存話費有效期”,是指話費存入賬戶後,用戶須在期限內消費完,否則進入“保留期”。

  記者從三大運營商獲悉,手機充值卡的有效期從1年、3年延長至5年;同時,以往30元、50元、100元、300元和500元的話費有效期分別為90天、90天、180天、360天、360天,這一話費有效期將被取消。然而,三大運營商取消話費有效期限,是否意味著“我的話費,我做主呢”?

  為何設定最低消費門檻?

  據記者了解,目前三大運營商幾乎所有套餐都設有最低消費門檻。雖然取消了預存話費的有效期,但賬戶餘額必須夠扣每月最低消費額度。比如廣東電信規定,無固定月租或無“月承諾最低消費額”的預付費固定電話和小靈通用戶,在原套餐基礎上需要加5元/月承諾最低消費後,才能取消預存的本金金額有效期限制。

  移動客服人員向記者介紹説,少部分零月租用戶還存在有效期限制,不過,零月租用戶可發送短信來取消話費有效期限制,但如果連續兩個月無通信消費行為,則開始收取5元/月的停機保號費。這位客服人員説,只要你在兩個月內有過消費,哪怕只是發了1毛錢1條的短信,都不收保號費。

  中國聯通表示,對於無月租或無月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産品,用戶可通過在營業廳或中國聯通網上營業廳變更套餐,選擇無話費有效期限制的預付費産品。

  業內人士向記者解釋,運營商之所以要對手機用戶設置一個最低的月消費門檻,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號販子囤積手機號,造成手機號碼資源的浪費。但這一表述並不被消費者認可,有消費者認為,這也無形中為消費者套上了“強制消費”的繩索。

  我的話費誰做主?

  據悉,為解決話費有效期給消費者帶來的煩惱,社會上曾展開過廣泛的討論,有專家曾建議運營商發行1元充值卡,以方便延長話費有效期。去年國務院相關部門曾發出通知,要求記名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超過有效期尚有餘額的,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今年初,工信部下達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直接取消話費有效期設置。

  “消費者買卡充值之後,話費如何用、電話打不打本該是用戶的消費自由,應讓消費者自己做主。”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電信專家闞凱力認為,運營商過去規定的有效期並不合理。他表示,用戶充了錢後不急於打電話,不用這個話費,就不是好客戶了嗎?運營商為何要‘強逼’著用戶在指定期限內花掉話費,或者必須選擇一個月月都扣費的“套餐”呢?

  闞凱力認為,讓用戶擺脫“話費用不完”的束縛,不應給“鬆綁”的用戶重新套上“強制消費”的繩索。他表示,規定有效期的根源在於企業財務制度不合理。目前企業只把用戶購買充值卡或預存話費作為財務記賬,當用戶將其消費或餘額作廢,這筆預存款才轉化為收入,所以才會出現企業“強逼”著用戶消費話費的現象。(記者 郭麗君)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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