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揭秘話費詳單六大陷阱 不出門也收漫遊費

時間:2012-03-15 09:01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吃費、固話收取月租費……今年初,本報率先披露哈爾濱工商局欲“死磕”電信行業“按分收費”潛規則後,近日,在哈爾濱的一場電信收費座談會上,消費者們細細向《法制日報》記者反映了電信話費單上的收費陷阱。

  增值業務收費容易退費難

  消費者許先生是一位退休人員,通常每月話費不會超過20元。但從去年開始,他的話費單總是超額。

  到電信營業廳查詢後得知,他的話費單上有一項“話匣子”的業務,該業務每月收取10元,話費單上顯示他已定制該業務16個月。但許先生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辦理過任何增值業務。

  交涉後,電信方面同意雙倍返還,但是拒絕現款結清,而只能以充值的方式打入手機中,而且是以20元、50元等分散返還。

  “不給現金退款、不給退款憑證,甚至當我再次去營業廳調清單時,就連記錄都沒有了。”許先生説:“這种先盜竊再偷偷刪除記錄的行為,不知欺騙了多少消費者?”

  撤機保號産生“資訊費”

  消費者王先生遇到的則是固定電話産生的資訊費。2010年10月,他到聯通營業廳給一位親屬的固定電話辦理了撤機保號業務,每月繳納3元保號費。當時,自己在話費中預留了40多元,以為足夠支付一年多的保號費用。

  誰知兩個月後,電信局來電話稱其欠費30多元,一段時間後,又來電話稱欠費已累計60多元,停機半年後,催繳來電稱其已欠費100多元。

  王先生到營業廳的查詢結果顯示:停機狀態一切正常,不應該再有費用産生。不想兩個月後,催費電話再次打來,如此反覆三次。

  氣憤之下,王先生要求對方打出詳單查看,結果單子上面列印出各種各樣的費用,竟然還有資訊費。

  固定電話怎麼會出現資訊費,這讓王先生莫名其妙,營業廳人員也解釋不清。不得已,王先生將此事投訴到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此後,聯通方面致電王先生,但並未道歉,只稱此事到此結束。

  流量計費方式有兩套系統

  近年來,上網流量扣除不合理、不透明是消費者電信投訴的一大熱點。張先生也不幸“中招”。2010年12月,他到中國移動營業廳辦理了移動上網卡套餐業務,工作人員告知:每月能用500M流量,超出部分按每M一元收取費用。

  然而,享受這項服務僅僅一個月後,張先生就苦不堪言。他1月份話費單顯示,扣掉了490元的上網流量費,近一個月超出流量達到400M以上。

  張先生對此感到不可思議,自己家中、單位都裝有寬頻網路,手機上網只是偶爾用一下,而且在當月21日的流量提醒資訊中,也並未顯示超出,怎麼可能在其後的一個多星期內超出這麼多?移動客服人員回答稱,應該是最後幾天超出的。

  通過查詢話費單,張先生還意外地發現了另外一個問題。在流量使用情況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就是1800秒一斷,一張單子裏有很多1800秒或者1800秒的倍數(如3600秒),而有的顯示2400秒的則沒有計費。

  對此,移動客服人員解釋説,他們採用的計費方式有兩套系統。這兩套系統是交替運作還是隨機連接,客服人員沒有回答。此外,對於客服給出的“流量大小和使用螢幕大小有關”等解釋,張先生也覺得沒有道理。

  自發短信足不出戶漫遊皆有可能

  有著多年維權經歷的龐肇堃對電信收費的評價是:各種代收費都不合理。

  其一是:“短信自發”。這項收費僅2011年11月3日一天,就被扣除7條資訊費,每條1元,消息發出方和接收方均為龐肇堃本人。

  在這7次繳費條目中,對應的SP名稱包括北京萬聯國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東方商旅網路服務有限公司。

  “我自己給自己發短信,聽起來實在荒謬之極。但移動客服人員給我的解釋是存在這種可能。”龐肇堃説。

  二是免費彩信不免費。比如,在2011年12月22日9點01分46秒和2011年12月24日14點51分14秒,都出現了同樣的情況:在精確到秒的同一時間內,話費單上卻顯示兩條記錄。上一條還顯示是“接收彩信”和“免費”,而在下一條中卻變成了“夢網彩信”和“按條計費”,資訊費每條2元,SP代碼標注為“北京聯飛無線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移動公司發資訊告知接收免費,話費單上卻顯示,同一時間接收方又變成了主叫方;彩信自己給自己發,接收時間和轉發時間一模一樣,一秒都不差。我即便轉發,也得有個時間差吧。移動公司卻回應稱有這種可能。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這不是‘釣魚’消費是什麼!”

  這種“代收費”問題還體現在“手機吸費”上。比如,僅在2011年11月2日至11月7日短短6天內,龐肇堃的話費單上就有14條這樣的記錄:被叫號均為10658088、10668257010、1066881603等這類明顯的SP服務代碼,資訊類型則標注著b003、a948、a9aH這類消費者根本看不懂的代碼,每條收取基本費0.1元。“我發了什麼資訊?這些資訊又發給了誰?實在令人一頭霧水。”龐肇堃説。

  三是足不出戶卻産生了漫遊費。這筆漫遊費用發生於2011年8月22日。話費單顯示,16點13分龐肇堃通話地點在長春,當天17點18分,其通話地點在哈爾濱。

  一個小時的間隔,出現246公里的距離?面對龐肇堃的質疑,移動公司10086客服竟回應稱:“有坐飛機的可能。”然而,在長春與哈爾濱之間,根本就沒有直飛航班。龐肇堃稱,自己根本就未離開過哈爾濱,而其手機通話類型一項卻顯示為省際,“難道是手機信號漂移了?”(本報記者 余瀛波)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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