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市場稅收或流失百億

時間:2011-07-20 09: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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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在我國網購市場規模不斷壯大的同時,稅收流失相當嚴重。 </p>
<p>  雖然國家工商總局有關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工商總局並不會強制個人網店進行工商註冊,也不會強制徵稅,但是一些稅務專家認為,不做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並不是豁免納稅義務的條件。任何經濟行為都應該納入統一稅法規範框架內,因此網店應該納入國家徵稅範圍。 </p>
<p>  部分調查機構預計,到今年年底,我國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萬億元大關。而目前國內只有不到20%的網店依法納稅,已給國家造成巨大的稅收損失。 </p>
<p>  一位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網購市場稅收流失的嚴重性,正在著手研究“是否向網店徵稅”的問題。 </p>
<p>  <strong>現狀 </strong></p>
<p>  <strong>稅收流失或超百億 </strong></p>
<p>  7月19日,商務部電子商務和資訊化司副司長張佩東在《第28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發佈會上表示,今年網路購物銷售規模預計將佔到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4.5%到5%。 </p>
<p>  隨著中國網路購物市場的高速發展,“到底該不該對網店徵稅”的議論再次甚囂塵上。 </p>
<p>  對於廣大網店經營者而言,工商總局的表態無異於一顆“定心丸”,能夠平息近期“武漢市國稅局對淘寶女裝網店徵稅430余萬元”事件所引起的業界不安。不過,不少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卻表示,隨著我國網路購物市場規模的不斷壯大,如果仍不對網店強制收稅,會造成巨大的稅收流失。 </p>
<p>  根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7月上旬發佈的《2011年中國電子商務行業研究報告》,2011年我國網購市場交易規模將達到7634.1億元;而另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和易觀國際等機構的樂觀預計,隨著電子商務與零售業的進一步緊密結合,到今年年底,我國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萬億元大關,未來五年還將保持20%以上的複合增長率,到2015年網購市場交易額將突破22000億元。 </p>
<p>  據淘寶網介紹,目前淘寶網等網購平臺的交易流程是:申請賬戶、進貨、上傳商品資訊、繳納商品登錄費、確認交易、收款、發貨、繳納交易服務費,整個交易過程並沒有繳納稅款的環節,交易平臺目前也不承擔代收稅款的義務。 </p>
<p>  記者隨機查閱了一家淘寶“四鑽”級女裝店的交易記錄,發現這家個人網店僅6月份就銷售女裝超過350件,銷售額至少在4萬元左右。隨後記者聯繫到這家網店的店主,店主向記者表示,“自己屬於個人經營,沒有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也沒有納過一分錢稅”。對此,有稅務專家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按照月銷售4萬元的額度,這家網店“應該納稅了”。 </p>
<p>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由於目前國家對電子商務持鼓勵態度,所以長期以來並沒有對眾多中小網店實施強制徵稅。但部分中小網店經過快速發展實力大增,完全有能力按照稅法主動納稅。否則,隨著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稅收流失將與日俱增。 </p>
<p>  對此,中投顧問IT行業研究員王寧遠表示,免稅是政府在電子商務個人交易興起初期,為了扶持該産業所實施的優惠政策,但隨著電子商務個人交易逐漸步入正軌,徵稅將成為政府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否則,網店的線上、線下業務將催生大量的灰色利潤帶,給政府稅收帶來巨大損失。 </p>
<p>  <strong>標準 </strong></p>
<p>  <strong>向網店徵稅有法可依 </strong></p>
<p>  事實上,對於網店徵稅的呼聲已經不絕於耳。不少稅務方面專家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根據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對網店徵稅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即便是對個人網店徵稅,也是有法可依的。 </p>
<p>  不過在“向何類網店徵稅”,以及“徵稅額度”方面,各方還存在著巨大的分歧。淘寶網公關部負責人向《經濟參考報》介紹,在淘寶網等網購平臺經營的網店目前分為三種,一是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個人賣家,二是已註冊公司的個人網店,三是實體店的網上商鋪。對第三類網店徵稅,目前沒有異議;但是否應對第一、二類網店徵稅,以及徵稅額度多少,目前相關部門並未出臺明確法規。 </p>
<p>  對此,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接受《經濟參考報》採訪時表示,不做工商登記、稅務登記並不是豁免納稅義務的條件。只要銷售額達到了銷售貨物的起徵點,就應該繳納增值稅。根據交易所得,還應比照個體工商戶等繳納所得稅。 </p>
<p>  記者根據專家提示,在查詢相關稅收法規後發現,如果嚴格按照我國稅法規定,個人在網上開店至少涉及兩個方面的稅種,除了按照小規模納稅人4%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外,個人取得相應收入後還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p>
<p>  張斌還指出,“現行的稅法並沒有豁免網店,也就是説在政策層不需要出臺一個明確針對網店的規章”,根據稅法的基本原理和現行稅制,適用於交易的各項稅法對各類網店同樣適用。 </p>
<p>  相關稅法專家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稅收起徵點根據銷售貨物不同,為月銷售額2000元到5000元不等;銷售額未達到規定起徵點的,免征增值稅。因此,只要網店的月度銷售額達到起徵點,就應依法納稅。 </p>
<p>  但不少個人網店經營者也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經營個人網店有助於增加中低人群收入,並能促進就業,因此希望不要對其徵稅。 </p>
<p>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李友元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任何經濟行為都應該處於統一稅法規範框架內,因此網店應該納入國家徵稅範圍。如果國家考慮到網店有利於促進靈活就業,則可以採取一些必要的稅收優惠,當然這些優惠也應同樣適用於實體店。 </p>
<p>  <strong>困境 </strong></p>
<p>  <strong>徵稅仍存在技術難題 </strong></p>
<p>  儘管向網店徵稅有法可依,但在實際徵管過程中,仍面臨不少技術困難。 </p>
<p>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儘管有關部門早有向網店徵稅的意向,但由於目前網購市場相關配套服務,特別是金融和信用服務還不健全,所以給實際的徵管工作帶來巨大的困難。 </p>
<p>  淘寶網相關負責人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對已進行工商註冊的網店徵稅相對容易,因為企業用戶的銀行賬號是和支付賬號捆綁在一起的,工商稅務部門可輕易地監測到交易情況,因此企業用戶想偷稅並不容易;但個人用戶的銀行賬戶難以監測,只能在簽訂用戶協議的時候提醒其自覺納稅。 </p>
<p>  王一鳴介紹,歐美國家建立了完善的金融和個人信用體系,所以通過銀行和網路平臺的銷售記錄,就能了解到賣家的實際經營情況。稅務部門只需根據當地規定,就能很方便地向不同的賣家徵稅。但國內金融、信用等硬體體系的缺失,使對個人網店徵稅難以在實際中操作。另外,電子發票、電子簽名等認證方式,在國內也沒有推廣開,也為徵管工作帶來了不便。 </p>
<p>  但也有專家認為,目前對網路徵稅的技術手段已日臻成熟,可以嘗試進行徵管。 </p>
<p>  李友元介紹,目前我國商品勞務稅實行屬地管轄原則,即在哪個地方完成交易行為,就在哪個地方進行徵稅,個人網店完全可以按照這一原則就近納稅。而實體店更不存在技術問題;對於如何查核銷售情況,張斌認為,對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規模及銷售額均較大的網店來説,類似淘寶這樣的運營商以及支付寶等支付平臺有法定義務配合稅務機關提供相關數據,因此,在徵管方面同樣不存在問題。 </p>
編輯: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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