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産業將獲四方面政策支援 已設102支創投基金

時間:2012-08-30 09:5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曉強在接受《經濟參考報》專訪時表示,國家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政策將主要集中在完善技術創新政策、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扶持、深化戰略性新興産業國際合作等四個方面。

  張曉強透露,在“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規劃出臺後,目前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都在抓緊制訂並陸續出臺若干實施細則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這些配套措施和辦法主要圍繞財稅,投融資,技術創新,智慧財産權保護,人才培養引進及市場環境培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和國際合作等方面開展。”

  在財稅政策方面,張曉強表示,國家有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各級政府也都安排了一定數量的地方財政資金,對於戰略性新興産業重點領域給予支援。張曉強表示,除了國家資金投入外,要更加重視通過發揮好國家相關財稅政策和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以及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積極調動各方各面積極性,大力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

  “比如説這幾年我們利用財政專項資金設立的新興産業創投基金,到去年年底我們已經設立了61支基金,截至目前設立了102支,其中,中央資金和地方政府資金只佔30%左右,其餘70%是吸引社會資金,這個效果還是比較好的。”張曉強説。

  張曉強表示,在稅收方面,要有一些激勵政策,包括針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知識密集、高端人才、研發費用比例比較高這些特點,抓緊制定在流轉稅、所得稅、消費稅、營業稅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鼓勵在這方面有更多投入。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去年8月以來,國家有關部委官員和專家就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規劃在有關省市進行調研。調研組認為,加大財政科技投入是扶持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重要政策。參與調研和討論的一位專家表示,將來出臺的政策既要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還將選擇戰略性新興産業中重要行業及優先發展領域,調整財政科技投入結構。

  據了解,對戰略性新興産業,財政政策將著力創新財政資金支援方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具體操作上,可能會綜合財政補貼、基金、貼息等多種方式。”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説。

  在技術創新政策方面,張曉強對記者表示,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首先要加強智慧財産權體系建設。加強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産權的申請、註冊和保護,健全智慧財産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公共專利資訊查詢和服務平臺,建立海外專利糾紛應急機制,推進智慧財産權投融資機制建設。其二,加強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制定並實施戰略性新興産業標準發展規劃,加快關鍵標準研製速度,健全標準體系。建立標準化與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協同跟進機制,支援産學研聯合研製重要技術標準並優先採用,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步伐。最後,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加快完善職務發明創造的激勵機制,吸引更多尖端人才,特別是高校、科研院所的高端人才到企業服務。加大力度吸引海外優秀人才來華創新創業。加強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戰略性新興産業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企校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促進創新型、應用型和複合型人才的培養。

  在培育市場政策方面,張曉強表示,一是積極培育市場需求。鼓勵綠色消費、資訊消費、健康消費,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加大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為代表的戰略性新興産業市場培育與引導力度。加快有利於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市場體系建設,優化市場準入的審批管理程式。二是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完善相關市場開放機制,深化民間投資準入改革,鼓勵各類企業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加快推進“三網融合”、新藥審批、空域管理等重點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相關管理法規。建立完善有利於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價格與收費機制,為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宏觀政策環境。

  關於深化戰略性新興産業國際合作,張曉強表示,要完善和構建相關政策,引導外資投向戰略性新興産業,繼續支援引進先進的核心關鍵技術和設備。鼓勵我國企業和研發機構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支援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境外投融資,支援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技術標準在國外推廣應用,培育國際化品牌,開展國際化經營,參與高層次國際合作。(記者 方家喜 白田田)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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