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食品明年強制標示營養成分

時間:2012-08-14 14:38   來源:今日早報

  預包裝食品明年強制標示營養成分

  今後吃個麵包或許就能知道補充了多少能量

  吃了一個麵包,能補充多少能量?會不會讓身體發胖?今後,這些疑問和擔心只要通過包裝上的營養成分表,興許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昨日,在衛生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介紹,《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預包裝食品在標簽上將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

  預包裝食品強制標示營養成分

  據悉,《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據了解,食品營養標簽國際普遍採用,是向消費者提供規範的食品營養資訊的有效途徑,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特徵的有效方式。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多數國家都制定了食品營養標簽標準或法規。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74.3%的國家有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的實施,標誌著我國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對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降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蘇志稱,為做好《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標準設立了過渡期限。即自標準公佈日期到2013年1月1日前,允許並鼓勵食品生産經營企業執行該標準。2013年1月1日後生産的食品,應當嚴格按照標準規定執行。2013年1月1日前生産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營養成分看得見卻未必看得懂

  據我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狀況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居民膳食中鹽、脂肪、能量攝入偏高,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形勢嚴峻。膳食是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重要影響因素,科學研究和國外管理經驗證明,食品標簽上的營養資訊可以幫助公眾做出合理膳食選擇,可使居民減少飽和脂肪、膽固醇和鈉的攝入,增加膳食纖維攝入,是預防膳食相關慢性病的良好手段,對全民營養教育和健康促進發揮重要作用。

  其實,在一些功能性飲料、餅乾等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消費者早就看到過營養成分含量值。

  記者在超市裏隨手拿到一瓶酷樂仕維他命飲料,瓶身上的營養成分表就標注了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鈣等15種成分含量。不過,超市裏一些散裝食品、自製麵包等食品只標注了食物成分,並沒有看到有營養成分。

  “體型胖的人,就少吃碳水化合物多的食品,營養不良的人就該多吃蛋白質高的食品。”浙大諾特營養中心董事長吳向明告訴記者,原來的食品標簽相關法規只規定食品包裝標注所有食物成分,比如麵包的成分麵粉、雞蛋、糖等,而沒有強制標注食物成分的化學構成,比如蛋白質、鈉等的含量。

  “一些小型食品企業,沒有條件去對食物營養成分進行檢測,有的又不願負擔檢測費用。” 吳向明稱,強制標示營養成分對與消費者來説是件好事,可以讓消費者做到飲食疾病的預防,明明白白消費。

  不過,也有觀點對“強標”提出擔憂。“一個是食品企業標注營養成分能不能做到準確,另一個是就算標注了,消費者未必看的懂,有的人看了説不定還是一頭霧水,不會根據成分多少調解飲食。”(記者 高麗莎)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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